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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增定防范洋人贸易章程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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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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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五年(1835)三月,两广总督卢坤等奏请增定防范贸易洋人章程。十四日,清廷增定章程八条:外洋护货兵船,不准驶入内洋;洋人偷运枪炮及私带其妇人等至省城,责成行商一体稽查,洋船汲水买办,由澳门同知给发牌照,不准私雇;洋馆雇用民人,明定限制,严防勾串作奸;洋人在内河应用无篷小船,禁止闲游;洋人具禀事件,一律由洋商转禀;洋商承保洋船,应认派兼用,以杜私弊;洋船在洋私卖税货,责成水师稽查,严禁偷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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