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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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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一年(1841)正月初三日,钦差大臣、两广总督琦善因沙角、大角炮台失陷,背着清朝政府与英国全权代表义律议定《穿鼻草约》(亦称《川鼻草约》)。主要内容为:割让香港给英国,赔偿英国烟价六百万元,开放广州为通商口岸;英军撤出沙角、大角炮台,归还定海。琦善不敢据实奏闻,诡称赔款为“商欠”,割香港是许英人在外洋一小岛“泊舟寄居”。但又做贼心虚,终于未敢在条约上加盖钦差大臣关防。英国方面则不待条约正式批准签字,就片面宣布《穿鼻草约》成立。并于正月初四强行占领香港。广东巡抚怡良以义律在香港发出的布告为证,向道光帝参揭琦善私割香港。道光帝大怒,宣布不承认此约,下令逮捕琦善,查抄家产入官。二月初六,琦善被革职。锁拿解京,以祁(土贡)代为两广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