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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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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1866),闽浙总督左宗棠在福州马尾创办马尾船政局,也称福州船政局。是为清政府经营的规模最大的新式造船厂。初期由法国人日意格和德克碑分任正、副监督,总揽一切事务,雇用数十名法国技师和工头,工人约一千七百至二千名。整个船政局由铁厂、船厂和学堂三部分组成。自同治八年铁厂开工至同治十三年,五年中共制造轮船十五艘,均为木质。光绪元年(1875),船政局依约辞退洋人,一切设计、施工等皆由中国人担任。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新造轮船十九艘,包括木质、铁质两种,其马力、质量等均较过去有所提高。马尾船政局创办经费为四十七万两,常年经费每月由闽海关拨银五万两,同治十二年起每月从茶税中增拨二万两。光绪十年中法战争中,马尾船政局遭到严重破坏,中日甲午战争后,生产更趋下降。辛亥革命后改称“海军造船所”,抗战时又遭严重破坏,生产陷于停顿。战后由国民党政府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