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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方旦案发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地理位置: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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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年(1681)七月初九日,翰林院侍讲王鸿绪疏参湖广朱方旦以“邪教煽惑”民众。朱方旦,自号二眉道人,假托修炼术,广招弟子,私刻秘书,宣传孔子后二千二百余年而有他眉山夫子。当时,朱方旦之说流传很广,连平定吴三桂叛乱的宁南靖寇大将军、顺承郡王勒尔锦和湖广巡抚张朝珍都相信,称“朱方旦果一奇异神人”,还赠他“至人里”、“圣人堂”、“圣教帝师”诸匾额。康熙帝览奏后,谕示应重加惩治。康熙二十一年二月,湖广巡抚王新命逮捕了朱方旦及其主要弟子,列朱方旦“诡立邪说”等罪名,立即斩首。其弟子顾齐宏、陆光旭、翟凤彩等处以斩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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