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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台湾府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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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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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三年(1684)四月十四日,康熙帝批准工部侍郎苏拜会同福建总督、巡抚、提督遵谕议定的管理台湾疏奏,决定:在台湾设立台湾府和台湾、凤山、诸罗三县,设巡道一员分辖。设总兵一员、副将二员、兵八千名,分为水陆八营防卫。澎湖则设副将一员、兵二千名,分为二营。每营各设游击。守备等官。自此,清代始在台湾置府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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