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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帝颁给西藏第巴金印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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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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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三十二年(1693)十二月初二日,经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后,康熙帝决定颁给西藏第巴金印。第巴或称第悉,是达赖喇嘛系统的总管人员。当时的第巴名桑结喜错,传为达赖五世之子。康熙二十一年(1682)二月二十五日,达赖五世圆寂后,第巴·桑结嘉错为了维护他个人的权势地位,竟秘不发丧,并于康熙三十二年十二月,以达赖五世的名义,上疏康熙帝,请求赐给金印。该疏中称:现臣已年迈,政务大半由第巴主管,第巴也和我一样,仰体圣意,实心行事。既然第巴已主持主要政务,乞求皇上给印封之,以为兴宠。与此同时,第巴桑结嘉错也以个人名义上疏,表示愿交玉印,乞给以金印。当时,由于第巴桑结嘉错一直对清政府封锁消息,康熙帝多次派遣京师喇嘛到西藏去了解情况,这些喇嘛不是被第巴桑结嘉错制造的假象所欺骗,就是被贿赂所收买,因而清政府始终未能得到有关西藏一些情况的确切消息。在这种情况下,康熙帝认为颁给第巴金印事关重大,便命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议政王大臣会议讨论后认为,达赖喇嘛自颁给册印受封以来,恭顺职贡有年,现以其身已老,政事皆由第巴主管,为第巴乞封,以求兴宠;且第巴也表示感戴皇上恩眷,诚心乞请金印,有鉴于此,应同意他们的请求。于是,康熙帝决定颁给第巴金印,印文是“掌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达阿白迪之印”,明确规定了第巴的权限只是弘扬宗教,而不是主管行政。同时,收回明朝所赐的阐化王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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