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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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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二十七日,清廷对徐述夔诗狱案做出处理。徐述夔是位举人,家住江苏东台县。他在《一柱楼诗》中,写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等诗句。结果,乾隆帝认为这些诗是影射讥刺,便命将已死的徐述夔及其子徐怀祖戳尸,其孙徐食田论斩。失察的江苏布政使陶易、列名校对徐首发俱斩监候。已故的礼部尚书沈德潜曾为徐述夔写传,内有赞扬徐述夔“品行文章皆可法”的内容,乾隆帝便也命将其御赐碑仆倒,磨毁碑文,并撤出乡贤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