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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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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十一年(1806)五月二十九日,清政府处理私给民船执照案,有关人员受到惩罚。原来,宗室徒义等受船户田洪如等贿银四百两,私给民船执照,准其将船投充渔利各案,事情涉及到亲王、贝勒、额驸、领侍卫内大臣、都统多人。嘉庆帝闻讯后,命将宗室徒义革去奉国将军,圈禁二年;庄亲王绵课革去都统,退出内廷,不再署领侍卫内大臣;怡亲王奕勋以尚未管事,罚俸一年;贝勒绵律革去贝勒,责四十,圈禁二年;贝勒绵誉退出乾清门,罚俸二年;额驸索特纳木多布斋革去护军统领,罚俸一年;侍卫德昌、福珠、隆阿、舒忄闲等俱枷号三个月,期满后发往伊犁当差。不久,嘉庆帝又命将宗室绵传革去侍卫,当众责四十,发往盛京圈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