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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室犯事先摘顶带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地理位置: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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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庆二十四年(1819)五月十九日,清廷对宗室犯事的处理做了新规定。此前,宗室犯事到官,向不跪讯,致使他们有所恃而不知畏惧。十九日,针对宗室中屡有不顾行检,干犯法纪的现象,嘉庆帝颁发谕旨,指出嗣后宗室犯事到案,无论承审者何官,俱先将该宗室摘去顶带,与平民一体长跪听审,俟结案时,如实系无干,仍奏明给还顶带。嘉庆帝认为,只有这样,才有稍示裁抑,使那些叠经训诫、总未悛改者共知戒惧,以期达到犯法的人日渐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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