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立警部,奏收妓捐,于是,南妓日多,旧中城所巡陕西巷韩家 潭一带,尽属妓家,与胭脂百顺石头等名八大胡同。初妓家所在,朝 士必回车避之,恐遭疑谤,至是平康之车,十九皆朝士,相觅必所欢 妓室,罕待于宅中者。 娼寮定章,至夜十二钟,一律闭门,而冶游诸君,每终夜奔走花 丛,不知何术出入。 从前娼寮,偶触人怒,即辗转藉势封门,花界畏之,甚于狼虎。 自纳花捐后,不得复作强暴之行。丁酉戊戌间,南城娼寮颇卑劣,视韩家潭之伶馆,不如远甚,其 规制大抵一果席二金,又当十钱四缗,其次则不设宴,不歌曲,但可留宿,费当十钱二十缗耳,费既少,妓之程度亦甚卑下,仆御走卒, 得一金即可强邀一宿,群妓亦欣然就之,蜀南萧龙友谓黔卒里使,窟 穴其中,非虚言也。 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金鱼池等处,特舆隶溷集 之地耳。咸丰时,妓风大炽,胭脂石头等胡同,家悬纱灯,门揭红帖, 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 习成风,恬不知怪,身败名裂,且有因之褫官者。(来源:《北京风俗类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