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六年(1340年),二月,入为枢密院判官;五月,改任吏部尚书;十月,拜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向皇帝上呈《治狱记》,述录囚治狱之经验。
至正元年 (1341年),正月诏改元至正,苏天爵在参议中书省事任。
至正二年(1342年)夏,官拜湖广省政。
至正三年(1343年),朝廷诏修辽金宋三朝史书,以欧阳玄,揭傒斯,张起岩等人为总裁官。欧阳玄应召北上,路过湖北时,苏天爵作《三史质疑》寄给他。
至正四年(1344年),苏天爵改任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侍御史,并召为集贤殿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
至正五年(1345年)秋,改任山东道肃政廉访使,集贤殿侍讲学士,并兼职京畿奉使宣抚,苏天爵深知民间疾苦,严肃吏治,老百姓都将他与包拯、韩琦相比,但终引不合流俗而受到排挤,最终竟以“不称职”的名义罢免官职。十月,张养浩的儿子张引请求苏天爵为七聘堂做记,于是他作《七聘堂记》。
至正六年(1346年),任集贤侍讲学士兼国子祭酒,兼职京畿道奉使宣抚。
至正七年(1347年),复用为湖北道宣慰使,浙东道廉访使,但都没就任。后授予江浙省参知政事。
至正八年(1348年)五月,任浙东海右道肃政廉访使。冬,任江浙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总负责江浙等处的行省的政事,期间寻求贤能者,发现并提携了沙可学、高则诚、葛元哲等人。
至正八年(1349年)到至正十二年(1351年),苏天爵一直在江浙地区任职运转使,参知政事等,当时盐法弊端很重,苏天爵上任后拯治有方,所获得税课达到宝钞八十万锭,在规定的时间内收起税款。江南地区爆发了方国珍起义,韩山童、刘福通红巾军起义,徐寿辉红巾军起义等反元农民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