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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页
曹文襄鼐
52
不治居第,俭约素朴,颇有父风。甲寅,加太子太保,累阶至荣禄大夫。又二年而卒,年六十七,赠太保,谥文恪。御史
汪
宣疏荐先后吏部之臣:廉介端贞,莫如王翱,公直忠亮,莫如王恕,坦夷无物,莫如耿裕。时谓知人。
第54页
张宪使天衢
53
灾,应诏陈言,略谓容直言、宽民力、罢传奉、恤冤抑、饬织造、定盐法、革漕运之滥升,且言:"都御史王越交结太监
汪
直,变乱成法,开边起衅,先帝已断发为民,寻令以左都御史致仕,近又夤缘太监李广,以至今职,乞仍发为民,以杜奸
第59页
陈副使壮
58
。士大夫每称之曰:"浙士居丧如古礼者,惟见少保于公及今陈御史耳!"至今。复以母徐老,乞南道便养。上书论中官
汪
直、尚书姚夔、苗守朱仪,言皆剀切激厉,有益治道。乙未,母徐卒,居丧一如居外艰时。复起为御史,迁江西按察佥事
第63页
李文正东阳
62
令回避,不得人试。寻丁忧。弘治二年己酉起复,迁左庶子。四年辛亥,升太常寺少卿,仍兼前职。癸丑,主考会试,得
汪
俊为第一,其妻弟刘钊已中乡试,仍不得人试,人称其公。甲寅,擢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八年乙卯,命兼文渊阁大
第67页
贾司空俊
67
有足疾,四上疏乞休。归,三年卒。俊历事三朝,始终完名,巡抚六年,不携家眷,敝靴擀服,至今犹有传颂之者。宦官
汪
直权倾中外,六卿咸屈膝下之,俊独奋然与之抗礼,直虽改容起敬,然百计倾陷,竟莫能动。孝庙欲建水亭,俊谓财用匮
第79页
孙佥事博
79
> 孙博,字约之,景州人。倜傥有志节,究心经书,着为论说,诸儒竞传诵之。寻举进士,授给事中。成化庚子,
汪
直用事,立西厂,疏论直盗弄国柄,作福作威,使君相废职,渐不可长。疏入,亦会诸大臣大争,西厂得罢。直大恨,会
第102页
史司马道
102
理少卿、都给事。夏言方当上意,骤升协院佥都,因劾停之。刁民童源讦诸贵并法司受贿,据实重遣,辇毂少安。都御史
汪
铉阿张孚敬意,借监生詹荣诬奏,欲重治少宰徐缙,力劝阻,
第111页
李司马化龙
111
有《赐麟堂集》、《历官表奏抄》、《效忠录要》、《读书日录》、《史要编》、《海运新考》各若干卷。公卒后,保抚
汪
应蚊、巡按杨宏科为请恤典,辅臣沈公鲤以为宜予,适值科臣钱若皋党沈四明一贯疏论沈公,波及梁公,遂至停阁。及赵
第133页
李淮抚三才
130
于汴、胡忻、朱吾弼、叶茂才、南企仲、朱国祯、郭涓、朱延禧、南师仲、朱世守、朱光祚、冯上知去矣,近又攻陈荐、
汪
应蛟、荆州俊、马从聘矣;以小臣之贤者言之,胡应台、李成名、程绍、吕邦耀、梅之焕、孙振基、麻禧、段然、解经雅
第179页
梁中丞应泽
179
得贮库九千三百有奇,速解部充饷,绝阉觊亲,因条陈「十年满造,始类征以解,无先期悬贮以杜非,望着为令」。奸民
汪
某指仇家程氏山木为己产,献阙下,属江西税瑺董其采办,转展无所得,因诬贩木他商与其仇同姓者,指为窝采转变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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