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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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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之一,在公历10月23日或24日。这时中国黄河流域一般出现初霜,大部分地区多忙于播种三麦等作物。《逸周书·周月》:“秋三月中氣:處暑、秋分、霜降。”《国语·周语中》:“火見而清風戒寒。”三国吴韦昭注:“謂霜降之後,清風先至,所以戒人爲寒備也。”魏巍《东方》第一部第十五章:“论节气,还不到霜降,这里已经下了好几场霜。”(来源:《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7)
旧时汉族传统节日。流行于南北各地,北方尤盛。每年夏历二月初二举行。明代已见此俗。沈榜《宛署杂记》:“宛人呼二月二日为龙抬头。乡民用灰自门外委蛇布入宅厨,旋绕水缸,呼为引龙回。”刘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记有石节艾龙:“二月二日曰龙抬头,煎元旦祭余饼,熏床炕,曰熏虫儿,谓引龙,虫不出也。”在北方,是日晨,主妇以棍敲锅沿,曰震虫,并以彩纸、草节或细秫稭穿成串悬于房梁,谓之穿龙尾。表示龙尾下垂、龙头向上之意。当日,食饼者谓之食龙鳞饼,食面者谓之食龙须面,食菜团子谓之食龙蛋。闺中停止针线,恐伤龙目。都人用黍面、枣糕、麦米等物,油煎为食。小儿是日始进书房,曰占鳌头。士民于是日栉薙,均取龙抬头之意。(来源:实用中国风俗辞典,2013-08)
七夕节,又称七巧节、七姐节、女儿节、乞巧节、七娘会、七夕祭、牛公牛婆日、巧夕等,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七夕节由星宿崇拜衍化而来,为传统意义上的七姐诞,因拜祭“七姐”活动在七月七晩上举行,故名“七夕”。拜七姐,祈福许愿、乞求巧艺、坐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储七夕水等,是七夕的传统习俗。经历史发展,七夕被赋予了“牛郎织女”的美丽爱情传说,使其成为了象征爱情的节日,从而被认为是中国最具浪漫色彩的传统节日,在当代更是产生了“中国情人节”的文化含义。[1-4] 七夕节既是拜祭七姐的节日,也是爱情的节日,是一个以“牛郎织女”民间传说为载体,以祈福、乞巧、爱情为主题,以女性为主体的综合性节日。七夕的“牛郎织女”来源于人们对自然天象的崇拜,上古时代人们将天文星区与地理区域相互对应,这个对应关系就天文来说,称作“分星”,就地理来说,称作“分野”。相传每年七月初七,牛郎织女会于天上的鹊桥相会。[4-6] 七夕节起始于上古,普及于西汉,鼎盛于宋代。在古代,七夕节是靓女们的专属节日。在七夕的众多民俗当中,有些逐渐消失,但还有相当一部分被人们延续了下来。七夕节发源于中国,在部分受中华文化影响的亚洲国家如日本、朝鲜半岛、越南等也有庆祝七夕的传统。2006年5月20日,七夕节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7-11] 
《秋夕》是南宋文学家、史学家、爱国诗人陆游创作的七言诗。
秧歌是中国(主要在北方地区)广泛流传的一种极具群众性和代表性的汉族民间舞蹈的类称[1] ,不同地区有不同称谓和风格样式。在民间,对秧歌的称谓分为两种:踩跷表演的称为“高跷秧歌”,不踩跷表演的称为“地秧歌”。近代所称的“秧歌”大多指“地秧歌”。秧歌历史悠久,南宋周密在《武林旧事》中介绍的民间舞队中就有“村田乐”的记载,清代吴锡麟的《新年杂咏抄》中明文记载了现存秧歌与宋代“村田乐”的源流关系。[2] 2006年5月20日,秧歌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庙会,又称“庙市”或“节场”。是中国民间宗教及岁时风俗,一般在农历新年、元宵节、二月二龙抬头等节日举行。也是中国集市贸易形式之一,其形成与发展和地庙的宗教活动有关,在寺庙的节日或规定的日期举行,多设在庙内及其附近。庙会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庙会是古老的中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除一般年俗外,庙会则为旧时北京过年的主要习俗。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内各地每逢春节都会有一系列的庙会活动,除了人们所熟悉的“厂甸”之外,“五显财神庙”(初二至十六)、“东岳庙”(初一至十五)、“白云观”(初一至十九)、“万岁山春节大庙会”(农历初一至十六)都是国内有名的庙会,最富有过年的特色。庙会也是中国民间广为流传的一种传统民俗活动。民俗是一个国家或民族中被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庙会就是这种生活文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产生、存在和演变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1] 2008年6月7日,北京市门头沟区、朝阳区,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上海市徐汇区,浙江省磐安县,山东省泰安市,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佛山市,陕西省铜川市申报的庙会(妙峰山庙会、东岳庙庙会、晋祠庙会、上海龙华庙会、赶茶场、泰山东岳庙会、武当山庙会、火宫殿庙会、佛山祖庙庙会、药王山庙会)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剪纸是一种用剪刀或刻刀在纸上剪刻花纹,用于装点生活或配合其他民俗活动的民间艺术。在中国,剪纸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交融于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是各种民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赓续的视觉形象和造型格式,蕴涵了丰富的文化历史信息,表达了广大民众的社会认知、道德观念、实践经验、生活理想和审美情趣,具有认知、教化、表意、抒情、娱乐、交往等多重社会价值[1] 。2006年5月20日,剪纸艺术遗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 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申报的中国剪纸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3] [19] 。2018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为中国剪纸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4] 
龙舞,也称“舞龙”,民间又叫“耍龙”、“耍龙灯”或“舞龙灯”,汉族民间舞蹈之一 [1]  ,在全国各地广泛分布,其形式品种的多样,是任何其他民间舞都无法比拟的。早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出现以数人集体祭龙求雨的文字;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的记录中已有明确的各种舞龙求雨的记载;此后历朝历代的诗文中记录宫廷或民间舞龙的文字屡见不鲜。直至21世纪10年代,龙舞仍是民间喜庆节令场合普遍存在的舞蹈形式之一。龙舞最基本的表现手段是其道具造型、构图变化和动作套路。 龙是中华民族的图腾和信奉的祖先;龙舞是华夏精神的象征,它体现了中华民族团结合力、奋发开拓的精神面貌,包含了天人和谐、造福人类的文化内涵,是中国人在吉庆和祝福时节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气氛热烈,催人振奋,是中华民族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 [2]
2006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木雕是雕塑的一种,在我们国家常常被称为“民间工艺”。木雕可以分为立体圆雕、根雕、浮雕三大类。木雕是从木工中分离出来的一个工种,在我们国家的工种分类中为“精细木工”。以雕刻材料分类的民间美术品种。一般选用质地细密坚韧,不易变形的树种如楠木、紫檀、樟木、柏木、银杏、沉香、红木、龙眼等。采用自然形态的树根雕刻艺术品则为“树根雕刻”。木雕有圆雕、浮雕、镂雕或几种技法并用。有的还涂色施彩用以保护木质和美化。2008年6月7日,木雕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5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申报的木雕(莆田木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 据国家工艺美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介绍,中国传统木雕取材广泛,雕刻题材丰富。据材料不同可分为红木雕刻,白木雕刻,黄杨木雕及龙眼木雕等。[4] 
吴地的民歌民谣,总称为“吴歌”,它是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吴歌发源于江苏省东南部[1] ,是具有浓厚的民族和地域特色的民间文学艺术[1] ,距今已有三千二百多年历史。吴歌包括“歌”和“谣”两部分,从内容来看,它既包括情歌,又包括劳动歌、时政歌等;按音乐形式进行区分,吴歌有命啸、吴声等六类音乐。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1] 2006年5月20日,吴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Ⅰ-22[2] 。
傩戏,又称鬼戏,是汉族最古老的一种祭神跳鬼、驱瘟避疫、表示安庆的娱神舞蹈。[1-2] 傩戏起源于商周时期的方相氏驱傩活动,汉代以后,逐渐发展成为具有浓厚娱人色彩和戏乐成分的礼仪祀典。大约在宋代前后,傩仪由于受到民间歌舞、戏剧的影响,开始衍变为旨在酬神还愿的傩戏。[3] 傩戏是历史、民俗、民间宗教和原始戏剧的综合体。广泛流行于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贵州、陕西、河北等省。傩戏以面具为其艺术造型的重要手段,内容多与宗教鬼神有关;傩戏表演者,按角色戴彩绘面具,俗称“脸子”,分列为一未、二净、三生、四旦、五丑、六外、七贴旦、八小生;其表演俗称“跳傩”,场面多伴以锣鼓。[4] 代表剧目有《捉黄鬼》《刘文龙赶考》《孟姜女》《张文显》《陈州放粮》《薛仁贵征东》《庞氏女》《龙王女》《桃源洞神》《梁山土地》等,此外还有一些取材于《目连传》《三国演义》《西游记》故事的剧目。[5] 2006年至2014年,傩戏(武安傩戏、池州傩戏、侗族傩戏、沅陵辰州傩戏、德江傩堂戏[6] 万载开口傩、鹤峰傩戏、恩施傩戏、[7] 任庄扇鼓傩戏、德安潘公戏、梅山傩戏、荔波布依族傩戏[8] 临武傩戏、庆坛)相继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刻铜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的传统錾铜艺术,用于记录当时的社会历史、人文景观、重大事件、人物传记等。由于铜器耐氧化,可以上千年不变,所以錾铜艺术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资料。2014年11月11日,刻铜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木偶戏是用木偶来表演故事的戏剧。汉族传统艺术之一,在中国古代又称“傀儡戏”。 中国木偶戏历史悠久,普遍的观点是:"源于汉,兴于唐"。三国时已有偶人可进行杂技表演,隋代则开始用偶人表演故事。表演时,演员在幕后一边操纵木偶,一边演唱,并配以音乐。根据木偶形体和操纵技术的不同,有布袋木偶、提线木偶、杖头木偶、铁线木偶等。 木偶戏是由演员在幕后操纵木制玩偶进行表演的戏剧形式。2006年5月20日,木偶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印章的产生源于制陶,中国陶器产生于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已有八千多年历史,而最原始的制陶即模制法,就是在模子里置竹篮条或绳子,接着用泥涂在模子里,待半干后取出,陶坯的表面就留下清晰的篮或绳的印纹。受如此印纹的启示,先民们后来直接在陶拍上刻纹饰。陶拍原先是以拍打方式弥合泥坯裂缝的简单工具,其上雕纹饰之后,就成为中国装饰图案与印章艺术的渊源,陶印即由此脱胎而出。陶玺应该有两种涵义。其一指玺印的质地为陶,由粘土的混合物经成型、干燥、烧结而成;其二指用以戳压泥陶上文字或徽记的印模。这些文字或徽记往往是器物主人或家族的名称或标记。 [2]

杭州,是一座有着悠久历史的文化名城,西子湖是这座城市的一颗明珠,历代有不少文人学士、英雄豪杰,白居易、苏东坡、岳飞、于谦……都在这里留下了光辉的业绩。同时随着文化的滋养,也产生了不少的著名印人,丁敬、蒋仁、黄易、奚冈……等人,形成了印学史上有名的"西泠八家",并绵衍数百年。他们都为篆刻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尤其是丁敬和钱松,都在刀法上、章法上开创了新的流派,把篆刻艺术推向了新的高峰。天下名城、人杰地灵、数百年来,涌现的印人之多,可说是国内惟一的城市。

清光绪间,杭郡文学诸长老探讨六书,研求篆刻,辄会于数峰阁。这湖上宝地,早有杭郡文学诸长老聚会数峰阁谈论六书、篆刻等雅事。不久之后有年青印人仿效前辈,亦在孤山畅谈篆刻之事,历时更久。

光绪三十年(1904年)夏,叶铭(名为铭,字品三,号叶舟)、丁仁(字辅之,号鹤庐)、厉良玉(字韫山,别署樊榭后人)等几位嗜印的年青人常相聚于西湖孤山人倚楼赏印。王禔(字维季,号福庵)当时虽不曾同住人倚楼,但他在曲院风荷附近学校执教,近在咫尺,因此也常来此研讨印学。大家在研讨的过程中,想到把各自收藏的古今印章汇集成谱,俾便各存一册在手,取资借鉴,于是有创设印社之设想。时有绍兴吴隐(字石泉,号潜泉)闻之,积极支持、怂恿成社。

"昔乾嘉盛时,则有丁龙泓、金冬心、厉樊榭结吟社于先,钱叔盖、李节贻、释莲衣立解社于后……同人等才惭刻鹄,技陋雕虫,鸟篆蜊文,莫参心画,秋蛇春蚓,自笑指柔,然而尚论前贤,未坠景行之志,盱衡当世,弥殷攻错之求,爰集石交,创兹印社。"

成立印社,不是一句空话,必须建筑在一定物质基础上,还要物选印社的带头人,制订立社规约等。于是"叶子铭、吴子隐、丁子仁、王子祺、厉韫山等会集湖滨,慨然有感印学之将湮没也,谋于西泠数峰阁之侧,辟地若干弓,筑茅三两室,风潇雨晦,乐石吉金,惟印是求,即以为社。社因地名,遂曰西泠……推安吉吴缶翁长于社"。

当时他们几人正值青壮年,虽然是一群名不见经传的印人,但他们都有一颗弘扬光大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心愿,可能当时他们尚未意识到成立印社的历史意义和价值,但他们恐印学之湮没而决心奋发、对中国传统篆刻艺术这一特殊文化的热爱、进而锲而不舍地追求并持之以恒,这种精神确为当时与后来的印人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灯彩,又叫“花灯”,是起源于中国的一种汉族传统民俗工艺品,在古代,其主要作用是照明,由纸或者绢作为灯笼的外皮,骨架通常使用竹或木条制作,中间放上蜡烛或者灯泡,成为照明工具。受汉文化影响,在亚洲许多国家的庙宇中,灯笼也是相当常见的物品。[1] 它与流传汉族民间的元宵赏灯习俗密切相连。据考证元宵赏灯始于西汉,盛于隋唐,明清尤为风行。上海元宵赏灯习俗,明弘治、嘉靖年间修攥的地方志都有记载。从夏历正月十三上灯十八落灯,十五元宵灯彩最为高潮动人。每年端午节和中秋节,申城繁华商街也是花灯高熙,灯市红火。由于悠久的赏灯习俗,促进了上海灯彩艺术的发展。[2] 2008年,灯彩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内画是我国特有的传统工艺,它的产生起源于画鼻烟壶。内画的画法是以特制的变形细笔,在玻璃/水晶、琥珀等材质的壶坯内,手绘出细致入微的画面,格调典雅、笔触精妙。现代内画艺术源于京派,分为京、冀、鲁、粤、秦五大流派,其中尤以冀派内画、规模最大、发展最快、影响最大,不久前已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冀派内画的发源地——河北衡水,还被文化部命名为“中国内画之乡”。[1] 内画,又称内画鼻烟壶,是中国一种特有的传统工艺,它的产生与高度透明玻璃的炼制、掏膛技术的成功是分不开的。内画艺术分为京、冀、鲁、粤四大流派,是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2008年6月7日,内画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