⑤ 十六年,命写太上皇御容,俱置翰林院,春秋致祭《元史·祭祀志》云:"十六年,复命写太上皇御容,与太宗旧御容俱置翰林院,院官
⑩ 何以协春秋公论 《日下旧闻考》卷五一引《礼部册》云:"何以协千秋公论"。录此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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