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壮工食银三百两,遇闰加银二十五两,于康熙三年分奉文裁去闰月银二十五两,于
康熙三十二年,归并永宁卫上地:地上地九分,二十六顷一十九亩四分九厘九毫,二顷四十六亩八分;三钱二厘七毫,共征正康熙
独石口驻防衣图中下地五钱八分零,四石五斗五升九合。
康熙四十六年,拨给镶红旗独石口驻防章京沧柱圈去雅图等退出地内高明登等中地九十亩,共除银二两五钱八分零,共除粮一
康熙五十六年,拨给庄头罗五子等下地一十一顷三十亩,共除银一十两八分零,共除粮三十石一斗三升。
给黄佳、俞高、殷打浑等中下地二十顷三十八亩,共除银二十二两六钱,共除粮一百二十四石九斗三升七合零。
及拨补香河县地分零,钱四厘零八斗六升四合零。
康熙五年,正黄、镶白二旗下拨去地二顷二十一亩,共除银一两八钱二厘零,共除粮六石八斗五升一合。
不敷支销学粮银八两二钱三分零。
康熙二十三年,镶红旗额世伦复要原退下地四十二亩,共除银五两六钱四分零,共除粮二十五石二斗一升六合。
康熙元年,拨给香河县地一十顷七十四亩一分零,共除粮八十石二斗八升三勺零。
原额人丁七千二百二十二丁,各征不等,共征银二千二百六十四两一钱三分零。
顺治五年起至康熙六十年止,节次编审实在人丁八千九百四丁,内除
乾隆初设巡检司,道光间裁,今设千总驻守。州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