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设北河副总河于固安,又设东河副总河,移南河副总河驻徐州。
雍正初改守巡二道为两司,各道挂直隶布政、按察司衔。 <
之别,他省可以类推。
往制,府佐贰、卫千总领运,康熙六十一年定粮道押运过淮,总漕督运交通仓,雍正初专其事于粮道,而遣御史分巡沿途漕务。
甘肃西
向例外官吿病不凖起用,其仍凖起用之例自康熙十二年始。
外官回避原籍五百里以内,自
国初考试月选官令作八股文,康熙五十七年停止,仍令写履厯,以三百字为限。
京官旧例厯俸六年始准乞假省亲,雍正七年命急欲省亲
直省知县正途出身者,三年行取一次,大省三人,中省二人,小省一人,吏部按期奏请,沿前明旧制也。康熙四十四年从部议,行取知县以主事用,遇考选科道时方准考选。然
三载考绩,文武大臣具疏自陈,袭前明旧制也。顺治间京官三品以上及各省督抚,康熙间增盛京侍郎,雍正间增奉天府尹,皆自陈。
乾隆八年命自陈乞罢者举贤自代,继命宗室王公兼阁部
外官三年大计,用才、守、政、年四格,始于顺治三年,康熙初停止,四年复行,二十四年停布按卓异。
附录:
省矣。
旧制,京官并许条陈,康熙十年宪臣奏请停止,凡非言官而建言为越职,例当降调。至言路大开之时,卽非言官亦许陈奏,其不应具折者,准胪举条
又驻藏大臣旧设二员,后裁去一员,乾隆十四年仍设二员。
国初武职品级较文职为大,康熙三十三年始裁定。
又文职自正一品起至从九品为十八阶,武职自从一品起至正七品为十二阶,旧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