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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定有功汉人世袭武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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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八年(1651)五月十五日,顺治帝批准了兵部会同内院的奏请:有功汉人大小世袭武职,俱以銮仪卫外卫所用,照新入八旗官员例,给与世袭敕书,酌定汉名品级。其中规定:凡精奇尼哈番一等称銮仪卫都指挥使,正一品;二等称副使,三等称同知,均为从一品。阿思哈尼哈番分别为外卫都指挥使、副使、正副同知,正从三品。拜他喇布勒哈番分别为外卫指挥佥事,正从四品。拖沙勒哈番为外卫千总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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