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服务

中俄改订陆路通商章程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地理位置:
发生时间:
关键字:
同治八年(1869)三月十六日,中俄签订改订俄人陆路通商章程,共二十二条,将原规定运往天津的俄国货物在张家口“酌留十分之二”改为“酌留若干”,允许俄商在蒙古各地任便贸易,一概免税,并不限于“小本营生”。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