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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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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二十四年(1898)七月十四日,光绪帝下诏: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鸿胪寺、太常寺、太仆寺、大理寺等衙门;外省裁撤督抚同城之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及只管河南工之东河总督;同时,裁撤各省不办运务之粮道及仅管疏销之盐道等官。七月十六日又谕饬詹事府等已裁衙门一切事宜,归并六部。二十三日又发布“上谕”:原东河总督所管山东运河归山东巡抚兼管。戊戌政变后,八月十一日,清廷宣布:詹事府等衙门照常设立,“毋庸裁并”。湖北、广东、云南三省巡抚及东河总督等职亦于九月十八日宣布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