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服务

清政府设立商部
所属分类: 经济
地理位置: 北京
发生时间: 1903
关键字:
光绪二十八年(1902)底,政务处督办大臣奕劻奏请在七部之外新增设商部,“以为振兴商务之地”。清政府允其所请。光绪二十九年(1903)七月十六日,商部正式成立。奕劻之子载振补授商部尚书,伍廷芳、陈璧补授左右侍郎,后又聘东南实业巨人张謇充当商部头等顾问。八月初六日,清政府命将全国路矿事务归商部办理。商部成立后,颁发了《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劝办商会简明章程》、《矿务暂行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等一系列举办商务、奖励实业的章程。同时还奏请设立路矿农务工艺各项公司,通饬各级官吏及局卡委员,“一律认真恤商持平,力除留难延搁各项积弊,以顺商情而维财政。”商部还认为“商之本在工,工之本在农,非先振兴农务,则始基不立,工商亦无认为资。”遂提出清查地亩,辨别土宜以及兴修水利,发展畜牧,设立农务学堂与农事试验场等建议。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