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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学部奏准变通中、小学堂章程
所属分类: 科教体育
地理位置: 北京
发生时间: 1909
关键字:
宣统元年(1909)三月二十六日,清学部奏准《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变通中学堂课程》两项文件,咨行各省,遵照办理。《变通初等小学堂章程》分初等小学为三种:一为五年毕业的完全科;一为四年毕业的简易科;一为三年毕业的简易科,并规定了完全科、二种简易科的学科课程、授课时刻表。《变通中学堂课程》中将中学堂分为文科、实科两类。文科课程以读经讲史、中国文学、外国语、历史地理为主课;以修身、算学、博物、理化、法制、理财、图画、体操为通习课。实科以外国语、算学、物理、化学、博物为主课;以修身、读经讲史、中国文学、历史、地理、图画、手工、法制、理财、体操为通习课。文、实二科学制均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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