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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定王以下妻女封号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地理位置:
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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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七年(1660)三月二十八日,礼部遵旨拟定王、贝勒、贝子、公等妻女封号:亲王、世子、郡王正室曰妃,贝勒、贝子、镇国公、镇国将军、辅国将军正室曰夫人,奉国将军正室曰淑人,奉恩将军正室曰恭人。亲王女和硕格格曰郡主,世子、郡王女多罗格格曰县主,贝勒女多罗格格曰郡君,贝子女固山格格曰县君,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女曰乡君,未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及镇国将军以下之女不授封,曰宗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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