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史文献数据库平台
注册
登录
首页
文献档案
文献专题
关系网络
知识服务
历史人物
历史事件
民风民俗
景观建筑
系统说明
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服务
杂项赋役俱称地丁钱粮
所属分类:
地理位置:
发生时间:
关键字:
康熙二年(1663)五月十九日,应工科给事中吴国龙疏请,为杜绝款项繁多,易生奸弊。清廷规定:自康熙三年始,一应杂项赋役,俱称地丁钱粮,作十分考成。除每年正月扣拨的兵饷外,余者通解户部。各省均造简明赋役册,送交户部查实。有关颁给民间的易知由单,尽除其他各项名目。至于各部、寺衙门应用的钱粮,应在年前上报数目,户部则于次年支给,并仍在年终核报。
关联
人物
下一页
上一页
相关
论述
影像
资料
图片
视频
音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