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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旗常备兵制建立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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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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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元年(1644)清廷入关后,建立起八旗常备兵制,仍严格实行按民族分别编制的原则,则满州、蒙古、汉军各为八旗,兵额总数约为二十二万余人。八旗兵以满州八旗为基干,采取世袭兵制,在年十六岁以上的八旗子弟中挑补旗兵。满、蒙、汉八旗,每旗各设都统(满语称固山额真)一人,副都统(满语称梅勒章京)二人;所属骁骑参领(满语称甲喇章京),满洲、汉军每旗各五人,蒙古每旗二人。镶黄、正黄、正白为上三旗,其兵丁负责保卫宫廷;镶白、正红、镶红、正蓝、镶黄为下五旗。行军巡狩以上三旗和正蓝共四旗居左为左翼,其余四旗居右为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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