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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定茶马交易条例
所属分类:
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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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二年(1645)七月二十四日,清廷准户部奏,于西陲招商市茶,给予勘合,以易“番”马,“酌量价值,两得其平,无失柔远之义”。上年曾定茶马交易条例,每茶一篦重十斤,上马给茶篦十二,中马给九,下马给七。本年起,年差御史辖五茶马司,通接“西番”关隘处所,拨官军巡守,如有私茶出境,即捉拿赴官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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