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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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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九年(1710),禇人获病逝。他以自己的辛勤劳动,成为清初著名的长篇小说作家。禇人获,字学稼轩,号石农,苏州府长州(今江苏苏州市)人。出身书香门第,自幼在家塾就读,长成后仍好学不倦,因没有获得科名,就在家乡修建四雪草堂,过着恬淡、优雅、舒适的读书生活,文酒而外,不与一事。禇人获交游虽不广泛,但是,与文学之士毛宗岗、尤侗、洪升等人的接触,对他的小说创作产生了极大影响。此外,他读书很多,各种书籍便也成了他生活的基础,创作的源泉。禇人获最著名的长篇小说是一百回的《隋唐演义》。这部小说包括自隋文帝伐陈至安史之乱结束共一百多年的历史故事。全书情节,依据罗贯中《隋唐志传》、佚名《隋炀帝艳史》、乐史《太真外传》和其他一些正史、野史、传奇,并且吸取了评书创作、民间传说而写成。全书描述了隋朝末年群雄纷争以及李世民建国的战争过程中,秦叔宝、程咬金、单雄信等英雄人物的聚散,也描述了隋炀帝和唐玄宗骄奢淫佚的宫闱生活和悲欢离合的曲折故事。这部小说强调了瓦岗英雄的侠义,暴露了隋朝杨氏、唐朝李氏两家皇帝和皇室奢侈、腐败、暗无天日的生活,描写生活细致,情节曲折动人。禇人获除写小说外,还写有许多笔记,重要的有《坚瓠集》十五集六十六卷。书中的内容有的是他亲身见闻,有的是抄自他书,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为小说创作提供了一定的素材。
康熙四十九年(1710),奉康熙帝命,张英、王士祯等编成大型类书《渊鉴类函》。《渊鉴类函》以《唐类函》为本增补而成,总计四百五十卷,分四十三部,有二千五百三十六小类。除去《唐类函》所辑唐人类书外,又采《太平御览》、《玉海》等十七部类书的内容,编在一起,并采录了二十一史和子、集、杂书中的材料。《唐类函》所辑故事、诗文,只到唐初为止,《渊鉴类函》则补入了元明以前直至明朝嘉靖年间的事类、文章。凡《唐类函》原有的引证,都标“原”字,续增的都标“增”字,以示区别。每类的内容,各分五项,都以释名、总论、沿革为第一,典故为第二,对偶为第三,摘句为第四,诗文为第五,不同于《唐类函》以书名为先后。第一项中《释名》、《说文》、《尔雅》等书的训诂,列在最前,经史子集次之;第二项按典故的朝代顺序排列;第三项采对偶以工致为主,不拘引文的朝代;第四项摘引句,或择序记,或取诗赋;第五项录诗文,分体裁汇集;所有引文一一注明出处。《渊鉴类函》内容,检索唐宋以至明嘉靖时的典故、辞藻,使用极为方便。
康熙四十九年(1710)四月十一日,就御史屠沂条奏节俭事,康熙帝发表议论说:节俭固然是美德,但是大多数人只能说,真正做到的却很少。屠沂所说都是细小处,而糜费多在大的地方。例如,用金钱或取库银馈送礼物,造成国帑亏空;寺库各有田园,一僧主持一寺即想成为开山始祖,聚徒众成百成千。这些都是很大的浪费。大凡事情说起来容易,办起来就要难得多。过去江苏巡抚汤斌,好辑书刊刻,这些书朕都见过。后来他任巡抚后,一件事情也没办,只上奏要毁五圣祠,也只是风采一下而已。而过去他刊刻书中许多能办的事情,却一件也没办。二十六日,九卿等议屠沂条奏,康熙帝又说:禁止奢僭而崇尚节俭,极为合理。朕近查宫中人数,皇太后宫及朕所居正宫不过数百人,和明代宫人相比减少了许多。以前光禄寺供应宫中费用每年用银七十万两有余,朕逐渐节省,不使滥用,一年只需七万两。理藩院向来每年赏赐供应外藩宾客用银八十万两,现在裁减浮费,一年只需八万两。户工两部以前每年所用钱粮数目很多,现在十天一次上奏数目,所需钱粮也已很少。民间僭用妄费,从前屡有禁约,法令也不是不详尽,都是因为奉行不善。同在如果又颁布禁约,也只是徒使法令增多而已。最后,康熙帝命将屠沂原疏发还。
康熙四十九年(1710)七月二十四日,左副都御史祖允图疏参户部收购草豆舞弊。经刑部审察,书办胡文思、沈遵泗供称:每年商人领银后有送户部堂司官的“公费”,银数帐册都存在商人金壁处。经传问金壁,交出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送银帐簿,内开得银堂官希福纳等、司官根泰等共六十四员。刑部议应将得银堂司官全部革职拿问,尚书张鹏翮等虽无入己银,但其家人曾向商人要银,是否也应革职拿问,需要请旨。康熙帝颁旨表示:此案应由未得银的九卿共同秉公审理,本身不曾得银,家人得银的免革职拿问。二十五日,康熙帝谕大学士等人:希福纳等共侵吞银二十余万两,事已败露,实在可耻。朕反复考虑,终夜不能入睡,如果将他们审问,获罪的人非常多,姑且开自新之路,得赃人员在未审前若将自己所得银全部赔偿,就可免予革职拿问。九月二十四日,九卿等遵旨议奏:查自康熙三十四年户部设立办买草豆监督时起,至康熙四十四年止,得银堂司官共一百十二人,共贪污吞蚀银四十四万余两,连同康熙四十五年至四十八年希福纳等吞蚀银二十万余两,均应勒限赔完,免其议处。康熙帝最后决定说:部院衙门乃本原之所,希福纳身为大臣,操守贪鄙,不能宽恕,应予革职。
康熙五十年(1711),《佩文韵府》一书修成。该书是康熙帝命张玉书等七十六人撰,于康熙四十三年始修。它是一部汇编词藻典故的词典。《佩文韵府》根据元阴时夫《韵府群玉》和明凌稚隆《五车韵瑞》的“事系于字,字统于韵”的体例,又大加增补而成。因为康熙帝感到《韵府群玉》和《五车韵瑞》两书韵漏不完、舛伪相踵,才命张玉书等博采典籍,并把这两部书的原有材料都包罗在内,《佩文韵府》原本不标卷次,只依照一百零六个韵部,为一百零六卷,而中分二十四子卷,后因篇幅太多,乃编为四百四十四卷。该书编次字词,先分平上去入四声,平声又分上平声、下平声,每声都依韵目分作数十部,每部收入同韵的单字,每个单字下面排列尾字和这个单字相同的词语,按二字、三字、四字的顺序排列。所收单字、都注明音义,词语下面,则列载名项出典。所收词语典故,凡是《韵府群玉》、《五车韵瑞》所已采的,叫作韵藻,列在前边,两书所未收的,别标“增”字,排在后面。罗列的材料,各以经史子集为次。共一语而诸书互见的,则先引最初之书,其余依次注在下面,又别以对语、摘句附于其末。康熙五十五年,康熙帝又命儒臣拾遗补阙,康熙五十五年续编成《韵府拾遗》。原来也不标卷次,后来除依一零六韵部以一韵为一卷外,又把其中篇幅稍繁者,分作六子卷,共为一百二十卷。《韵府拾遗》所补,体例是:为前编已有的单字,加注字书的反切;增补前编未有的单字,兼注音义;增补前编未有的词语,叫作补藻;增补前编未备的注释,叫作补注。
康熙五十年(1711),《助学辨略》一书由海城卢承琰刊刻成。《助学辨略》,五卷,刘淇编撰,是一部关于虚字的字典书。刘淇字武仲,又署龙田,号清泉,确山人,寓居济宁。他工诗古文,除《助字辨略》外,还有《周易通说》、《禹贡说》、《堂邑县志》等著述。《助字辨略》卷首,作者在自序中,阐明了著述的目的和体例。作者把助字分为重言、省文、助语、断词、疑词、咏叹词、急词、缓词、发语词、语已词、设词、别异之词、继事之词、或然之词、原起之词、终竟之词、顿挫之词、承上、转下、语辞、通用、专辞、仅辞、叹辞、几辞、极辞、总括之辞、方言、倒文、实字虚用,共三十类。解释的体例共分六项:正训、反训、通训、借训、互训、转训。该书搜集材料的范围相当广泛,按时间说,从先秦到元代;以内容论,从经传、诸子、史书到诗词、小说,无所不包。只有元曲中的助字,因为纯用方言,没有收入。《助字辨略》共收四百七十六字,按平上去入四声分部编次,不仅引证排比的材料相当丰富,而且对某些字辨析推论也很详细精当,有不少是后出的王夫子的《经传释词》所未谈到的。该书除采录经传子史中的虚字外,还收集了各个时期的一些俗语。以方言俗语解释诗词内的文字,这是以前字书中所少有的。《助字辨略》奠定了虚字研究的基础,给后代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康熙五十年(1711)五月,理学家邵廷采因病去世,终年六十四岁。邵廷采,初名行中,更名廷采,字允斯,浙江余姚人。他出身读书门第,青少年时期在姚江书院学习理学,受教于沈国模。沈国模是书院主讲人,他教导邵廷采说:“孺子应当雇,在知人,在安民。”这是邵廷采首次受到当时理学前辈的教诲。除受教于姚江书院外,邵廷采还广泛问学,以使自己对理学逐步有较深的理解。他初读王守仁《传习录》,没有什么心得;后又读刘宗周《人谱》,在认识上才有明显进步。邵廷采四十余岁时,曾主持姚江书院讲席,颁示《姚江书院训约》十条,阐述理学要端,提出了立意宜诚、勘理家精、伦纪宜敦、威仪宜摄、识量宜弘、取与宜严、学术宜端、读书宜进、举业宜醇、功课宜勤、强调务期实践。邵廷采的主要著作,有《思复堂集》十卷、《东南纪事》十二卷、《西南纪事》十二卷、《姚江书院志迫》四卷等。在这些著述中,他强调文章无关世道者可以不作,有关世道者不可不作,即文采未极亦不妨作。这些著作的旨趣义理,在于发明姚江之学,宣扬种种足以表现故明臣庶忠节正直品质的事迹,论述治理国家的思想、理论、措施和制度等各方面问题。邵廷采的学术有一定影响。他把班、马、韩、欧的史学与程、朱、陆、王的理学两方面的成就,洪炉鼓铸,自成一家,没有金品州界之分。有人慨叹说,自邵廷采死后,不仅东南道学一传景响顿绝,就是想求三百年遗案与胜国轶事讹舛隐讳,也无从征信。
康熙五十年(1711)五月十一日,著名学者王士禛病逝,终年七十八岁。王士禛,字贻让,号阮亭,又自号渔洋山人,山东新城人。他出身于大官僚世家,自幼受封建正统教育,有条件博览群书。他二十五岁时中进士,授扬州府推官,居官勤敏,不畏强御,能据案立决疑谳重狱。后迁国子监助教、祭酒等职,还曾充任江南乡试同考官。后来,他又相继升任礼部主事、礼部仪制司员外郎、户部郎中、翰林院侍讲、侍读,国子监祭酒,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讲学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充经筵讲官,兵部督捕右侍郎,户部右侍郎,刑部尚书。王士禛居官之余,潜心致力于著述,专攻诗和古文辞,被尊为诗坛圭臬,一代文宗。他一生著述极多,刊行于世的约有三十六种,二百多卷,尤以诗歌最多。他自成进士后,作诗有一千三百余首,到六十七岁时,诗作总计有九十二卷,四千余首,合订名为《带经堂集》,合订前分别为《渔洋集》、《蜀道集》、《渔洋续集》、《南海集》、《蚕尾集》、《雍益集》。之后又有《蚕尾续集》、《蚕尾后集》等。他作诗讲求神韵,力追汉魏唐人风格,要求写诗要天然有真趣,不可造作。在诗论方面,他也能独树一帜,有许多高深见解。王士禛还著有许多笔记丛谈,有《居易录》、《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分甘余话》、《香祖笔记》等。笔记多沿袭六朝文体,文字简扼清隽,内容也较为广泛,所记内容多耳闻目睹,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学价值。
康熙五十年(1711),清政府处理陈四流民案,许多官员因此被降级。先是,山东百姓班汉杰叩阍控告山西陈四等聚众抢劫。陈四等供称因康熙四十四、四十五两年本省欠收,故于四十六年自山西带领妇人、子女、亲戚一百三十余口逃荒于陕西庆阳府居住两年半,康熙四十八年至河南,又由河南流移至湖广、贵州。刑部议将该案发往湖广,由总督会同河南巡抚查明严审,陈四等妇人子女发回原籍取保安插。康熙帝认为刑部所议非常荒谬,他说:山陕等省每年都获丰收,陈四等何曾遭遇饥馑?如果是流移饥民,自应徒步荷担,沿途乞食,到有良田地方就应停下耕种,养瞻妻子,为何又乘骡马,手执刀枪等器械绕行各省。似这样十百成群,越界远行,该总督并不上奏,不知是何居心?况且如此多人飘流几年,每日需要许多口粮和喂马草料,都从何处取来?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是流民!以前有伪朱三太子事件,许多人都知道,一些富豪大户还把他迎至家中,供其酒食,请人教他读书,此等事情朕都知道。康熙帝责备刑部尚书齐世武、卞永誉办事草率。十月初一日,经再议,陈四以鸠党抢夺处斩立决,陈六等三十六人及妇女三十六人发往黑龙江,给披甲人为奴。康熙帝当日就流民陈四一案召陕西、湖广、贵州三省原任督抚、礼部尚书贝和诺、刑部尚书齐世武、郭世隆、工部尚书陈诜、左都御史赵申乔等,诘问纵容滋蔓陈四等情由,下部察议。经部议,郭世隆革职,陈诜、齐世武等各降五级留任,赵申乔降四级留任,贝和诺降一级调用。陈四等所经过府州县官,行文该督抚查参。
康熙五十年(1711),戴名世《南山集》案发。戴名世当时是翰林院编修,他为诸生时,曾著《南山集》一书,书中关于南明永历朝事多采自《滇黔纪闻》。《滇黔纪闻》为载名世同乡方孝标作。方孝村曾任学士,顺治十五年因科场案牵连遣戍,一年后赦归。康熙十二年赴滇黔,吴三桂反清,他拒官不受,被黔抚曹申吉拘留。方孝标倦装癫狂,乘间逃出,返回江南,追记在滇黔所见所闻,因著《滇黔纪闻》。康熙二十二年,载名世在“与余生书”一书中论写史时,认为南宋灭亡前仅居一小岛,而史书中对此记载非常详细,南明弘光政权在南京,隆武政权在闽越,永历政权在两粤和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更应当详细记述。康熙四十一年,《南山集偶钞》辑成时,方苞、朱书作序,龙云锷以及戴名世的学生龙玉王捐资刊行。康熙五址年十月十二日,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参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清华。康熙帝命有司严察审明。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刑部审察戴名世《南山集》案,认为戴名世书内,将本朝年号削除,号入永历大逆等语。据此,戴名世立即凌迟,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内也有大逆等语,应剉其尸骸,二人之祖父子孙兄弟及伯叔父兄之子年十六以上者俱拟立斩,十五以下者及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给功臣家为奴。方氏族人拟发往乌喇、宁古塔。汪灏、方苞为戴名世书作序,俱应立斩。康熙帝命九卿议奏。四月初十日,刑部等衙门再议此案。康熙帝谕大学士等:汪灏在内廷纂修多年,已经革职,免死入旗。方氏族人不应留于本处,命将刑部奏本暂贮内阁。康熙五十二年二月,清政府就《南山集》案作最后处理:戴名世立斩,其家人从宽免治罪。方孝标之子方登峰等免死,并其妻子充分黑龙江。受牵连的汪灏、方苞等免予治罪,入旗。龙云锷、方正玉免死,徙其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