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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二十日,康熙帝第四子胤禛在太和殿即皇帝位,历史上称雍正帝。随后,他祭告天地、宗庙、社稷,布告天下,以明年为雍正元年。雍正帝即位有其历史的原因。在康熙晚年争夺储位斗争中,康熙帝已经形成了一派势力。其中,有皇十三子允祥,康熙近臣、贵幸隆科多,大学士马齐,川陕总督年羹尧等人。隆科多是康熙帝孝懿仁皇后的弟弟,也就是康熙帝的内弟,雍正帝的舅父,当时任理藩院尚书、步军统领,手据兵权,负责京师九门、畅春园及宫廷的警卫工作,地位非常康熙帝的怀疑和指责。此外,其他皇子都是别人抚育长大,只有皇四子是康熙帝亲自抚育,在康熙帝身边长大。因为这种情况,他善于体会康熙帝的心思,问寒问暖,殷勤恳切,获得了康熙帝认为是又诚又孝之人。雍正帝虽然也和其他兄弟对立,但是只表现在暗处,从不在康熙帝面前表露,相反,他还经常在康熙帝面前说其他兄弟的好话。正因为雍正帝工于心计,手腕高明,知道康熙帝喜欢什么,反对什么,怎样迎合才能讨得欢心,所以,康熙帝对雍正帝的印象一直很好。康熙帝称赞雍正帝是性量过人,深知大义,居心行事,有伟人气魄。由于雍正帝和康熙帝的感情很密切,从未发生过裂痕,康熙帝晚年,经常让雍正帝陪着游园散心。康熙帝得病后,雍正帝曾流着泪照顾服药。雍正帝的孝敬博得了康熙帝的喜爱。这样,康熙帝在最后时刻,便决定皇位由雍正帝继承。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因病去世,享年六十九岁。康熙帝晚年因立储失败,精神上无限烦恼和忧伤。他日夜不安,费心劳神。从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起,大病七十余天,心神恍惚,身体虚惫,动转需人扶持,举兵艰难,健康状况一天不如一天。他还要随时防备被暗杀、逼宫、不得善终的危险。在这种情况下,死神终于向他走来。康熙帝是因病去世的。从康熙四十七年冬天开始,他就已经疾病缠身,衰老体弱,头晕,腿肿,右手失灵,面部发白。从种种现象看,他得了心脏病和血管病。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一日,他去南苑行围。大学士等九卿科道官员上疏,谈到明年万寿七旬大典,应庆贺典礼。康熙帝和往常一样,不同意为他铺张,没有批准。十一月七日,病发,他从南苑回驻畅春园。因为有病,不能亲自行十五日南郊大祀礼,便命皇四子胤禛派遣侍卫、太监等到畅春园请安,均传谕旨说病情已有所好转。不料从十三日丑刻开始,康熙帝病情恶化,他命从斋所召皇四子胤禛速归;接着,皇三子允祉、七子允祐、八子允禩、九子允禟、十子允(礻我),十二子允祹、十三子允祥,以及理藩院尚书隆科多,均被召至御榻前,面谕皇四子胤禛继承皇位。戍刻,康熙帝崩于寝宫,结束了他轰轰烈烈的一生。十四日,上尊缢为:合天弘运文武睿哲恭俭宽裕孝敬诚信功德大成仁皇帝,庙号:圣祖。雍正元年九月初一日,雍正元年至十三年(1723-1735)葬于景陵。
康熙六十一年(1722)四月二十九日,因福州将军黄秉钺开始答应把四旗裁减马粮奏请再行给与,令士兵们攒凑银两作为赴京费用,后来赴京未能成行,而黄秉钺也未把银两退给士兵。于是,士兵们在披甲王殿吉领导下哗变,围垒将军大门。后来,经巡抚晓谕以后才散去。此事经闽浙总督满保疏参,议政大臣等议,康熙帝旨准,将黄秉钺革职,哗变为首兵丁王殿吉、武坤山立斩、家产入官,妻子给功臣家为奴;哗变为从兵丁张伦等六人处绞监候,沈元弼等二百一十八人鞭一百发往盛京,分与汉军佐领下效力。
康熙六十一年(1722)三月,台湾淡水百姓林亨等复谋起义,以“合心王”三字为暗语,事情败露,被擒斩者达数十人。不久,黄潜等数十人夜聚昼散,拜旗结义,杀官兵。郑仕等人也聚党谋竖旗起义。但是,这些全被总兵官蓝廷珍遣兵谋杀。针对台湾不稳定的形势,福建巡抚吕犹龙于四月初十日上奏指出:台湾总兵改设澎湖,应令其往来澎台之间,稽查营讯,自不致有误。水师提督姚堂等也上奏说:澎台隔越汪洋,阻风则半个月不能至,声息不易相通,彼此难于照应,不如依照旧制,在澎湖设副将,在台湾设总兵,有益于地方事务。清政府采纳了上述建议。此外,还把台厦道所属守备一员,千总一员,所总一员,兵三百六十名,分设于南北两路,战船四只拨归台镇。
康熙六十一年(1722),康熙帝多次举行千叟宴。正月初二日,他把八旗满洲蒙古汉军文武大臣官员,以及致仕退斥人员,年六十五岁以上者,总计六百八十人,召到乾清宫前,设宴款待,还命诸王、贝勒、贝子、公及闲散宗室等授爵劝饮,分颁食品。初五日,康熙帝又召汉文武大臣官员,以及臻仕退拆人员,年方十五岁以上者,三百四十人宴于乾清宫前,命诸王、贝勒、贝子、公及闲散宗室等授爵欢饮,分颁食品,一切礼仪同于初二日。康熙帝还与七言律诗一首,又命参加宴会的满汉大臣官员每人也各写一首诗,记述参加宴会的盛况,并命名为“千叟宴诗”。康熙帝举行千叟宴,实际上始于康熙五十二年。那一年适逢康熙帝六十寿辰,各地许多老人为皇帝祝寿前来京城。康熙帝对这些人非常关心,多次谕示有关部门:朕闻各省为祝寿来京者甚众,其中老人更多,均非本地人,是届春季,寒热不均,或有水土不服,亦未可知。应立即传与汉官等,如有人患病,即令太医院看治,务得实惠。康熙帝还谕大学士等说:天下许多老人为庆祝朕六十大寿,从数千里以外而来,怎好令他们空手而回,应赐他们筵宴,然后遣回,于是这一年三月二十五日,康熙帝在畅春园正门前,设宴款待各省来京老人,其中,九十岁以上的三十三人,八十岁以上的五百三十八人,七十岁以上的一千八百二十三人,六十五岁以上的一千八百四十六人。二十七日,又宴请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大臣官员,护军、兵丁、闲散人等,其中,九十岁以上的七人,八十岁以上的一百九十二人,七十岁以上的一千三百九十四人,六十五岁以上的一千十二人。
雍正元年(1723),清政府推行了士、民一体当差的政策,旨在解决绅衿与平民耗羡负担不合理的问题。结果在许多地方引起了读书人的不满。雍正二年(1724),河南封邱县知县唐绥祖为解决黄河堤防问题,规定按田出夫,士、民一体当差,遭到本县生员的反对。五月,生员王逊、武生范瑚等人拦截唐绥祖,要求他收回按田出夫的成命。不久,河南学政张廷璐按考至开封府,封邱生童集体罢考,范瑚还把少数应试者的试卷抢云,以示对士、民一体当差政策的抗议。清政府为“申明国宪”,特派吏部侍郎沈近思、刑部侍郎阿尔松阿前去审理此案。最后,王逊、范瑚等被斩决,王前等绞监候。为了制止生童罢考事件的发生,雍正十二年(1734)九月规定,凡邀约罢考者,即将罢考之人停其考试,若全县罢考,即全停考试。
雍正元年(1723)十月十九日雍正帝因考虑到“国家建官分职,于翰林之选,尤为慎重,必人品端方,学问醇粹,始为无忝厥职”,于是下令:“将来拣选庶吉士,朕将亲加考试。”同年十一月首次朝廷,以诗文四六各体出题,从中选其优者为庶吉士,是为进士朝考之始。雍正五年(1727)五月规定:进士殿试后复试论、诏、奏议、诗各一篇,试于保和殿、遂成有清一代之定制。这实际是在乡试、会试、殿试之后又加了一级考试。乾隆二十二年(1757),重新规定朝考试题为书艺一、诗一。这一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皇帝对选拔人才的重视。新进士经朝考入选,即可为庶吉士入馆,未入选者,仍归吏部以中书、知县等官铨选,因此,对新进士来说,朝考最为重要,因为是否入选庶吉士,关系到日后的前途。对清政府来说,这一制度的建立,确实起到了选拔人才的效果,“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其余列卿尹膺疆寄者不可胜数,士子咸以预选为荣。”
雍正元年(1723),清政府开始实行摊丁入地政策。摊丁入地,又称“地丁合一”、“丁随地起”,是雍正朝开始向全国抢先的一项赋役制度的改革,旨在改变丁税的征收方法,即将丁银摊入地亩一起征收。清初的赋役制度因袭明代的一条鞭法,地有地税银,丁有丁税银。丁税银有的按地征收,有的按丁征收,而以按丁征收为主。按丁征收的丁银在清初共有三百余万两。这个数字不算很大,但按丁征收丁银所引起的社会问题却很大。由于土地兼并和土地集中进一步发展,贫富不均的现象极为严重,无地或地少的农民无力负担丁税,因而出现“或逃或欠”的情况。这就使清政府征收丁税发生困难,以致失去保证。同时由于农民畏惧丁税的逼迫,或逃亡迁徙、或隐匿户口,又造成人口不实的严重问题,使清政府难以掌握人口实数。面对这种情况,清政府下决心改变丁税的征收办法。康熙五十一年(1712)规定的“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旨在把全国征收丁税的总额定下来,不再随着人口的增加而增加。这对无地和少地的农民虽有一定的好处,但并没有解决丁役负担不均的问题,因而一些地区,如四川、广东、浙江等省在短期内采取了将丁税摊入地亩去征收的措施,并且收到了“民困以苏”的效果。但是,由于地主以及他们在朝廷中的代表反对,以至这一措施没能向全国推广。雍正元年六月,山东巡抚黄炳奏请按地摊丁,雍正帝没有批准。七月直隶巡抚李维钧再请摊丁入地,并要求雍正帝乾纲独断,批准他实行。雍正帝遂令户部等讨论。九月,户部议复,同意李维钧的意见。雍正帝仍不放心,命九卿等再议,并详细询问李维钧的打算。至十一月,雍正帝下决心在全国实行摊丁入地的政策。自雍正二年(1724)起,全国陆续将丁税摊入地亩征收。具体办法是:把各省丁税原额分摊在各州县的土地上,每地税一两分摊若干丁银,自一、二钱至八钱不等。“摊丁入地”在全国实施后,立即遭到了地主阶级的强烈反对,浙江、直隶、山西等地都发生了地主闹事,他们或齐集官府前吵喊,或转向农民加租。但是,由于雍正帝决心已下,不再改变,因此,这项改革得以贯彻到底。到乾隆后期,全国范围内的摊丁入地基本完成,只有山西省的某些州县到光绪时才最后解决。
雍正元年(1723)八月十七日,雍正帝在召见文武大臣时,宣布了他所设想的秘密立储方法。关于秘密立府的原因,他说:立储一事,有关社稷安危,不得不预为之。但考虑自己的孩子尚幼,不便公开,因此决定采取秘密立储的方法。具体做法是,由皇帝将选定的继承人亲笔书定后密封,藏于匣内,然后置于乾清宫上由顺治帝亲笔所写的“正大光明”匾额之后,乃宫中最高之处,以备不虞。因此,诸君是谁,本人不知,群臣不晓,仅皇帝一人清楚。他宣布之后,诸大臣表示造成。随后,雍正帝留下总理事务大臣,按所说的方法,书写后将密封锦匣,当着他们的面,藏于“正大光明”匾后。这样,中国历史上一个新的秘密立储制度正式建立了。雍正帝密建太子,收到了立国本以固人心的政治效果,避免了历代那种皇子争储位,储君与皇帝争权,以及储贰骄纵等弊病。乾隆帝登基后,认为此法甚好,于是继续实行。后来的嘉庆、道光都相继采用这个方法立嗣。咸丰只有一子,同治、光绪无子,因此,也就无从采用此法了。从雍正创立秘密立储制度的乾隆、嘉庆、道光、咸丰诸帝的嗣承来看,这一制度是成功的。
雍正元年(1723)冬,山西省万泉县发生了起农民反抗官府压迫的事件。该县知县瞿某横征暴敛,鱼肉乡里,致使广大农忆忍无可忍,终于聚集几千人,直捣县城,抗议瞿某的暴政。瞿某闻讯,惊惶失措,下令关闭城门,愤怒的农民冲破城门,闯入县城。瞿某见势不妙,携带幕僚、家奴越墙逃跑。农民们一举焚烧县衙。山西巡抚诺岷闻讯,一方面向朝廷参劾瞿某,一方面令平阳知府董绅擒拿为首者。董绅调集绿营兵和民壮二百人去乡村拘捕,面对官兵,农民们被迫拿起刀枪,经过一场激战,官兵几乎全部被杀死。这时,董绅不得不亲自出面,来到农民中间,他发誓不伤害百姓,只要交出三个人来,此事即可完结。他还亲自写了文书,保证对交出的人也不加杀害,这样,才算把事态平息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