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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玺
陈玺字天瑞,号竹溪。明弘治二年(1489年),35岁的陈玺由乡荐考试得第九名。弘治十五年(1502年),48岁的陈玺才经铨选,授广西恩府为府判。以国法、公理断案、办事,深得民心。1521年陈玺逝世。眉州士民寄来怀念陈玺的诗文10余篇,还在眉州“三苏祠”中供奉吏廉陈玺的香位,把陈玺与“名山峨眉高的苏家三父子”并列,被树为“廉吏之神”。

人名:陈玺

别名:

字: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700

死亡时间:1784

祖籍:

出生地: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

学位:

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