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三十八年(公元1559年),内廷大司礼太监黄锦回乡省亲,得知家乡父老无桥过河,便当即决定捐资建桥。黄锦委托其弟锦衣千户黄子铠亲自督办相关事宜,并嘱咐说:“建桥所需费用须自己筹措,不得向百姓索要分毫。尽快将桥建好,以便百姓通行。”
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朝廷司礼监掌印太监兼总督东厂黄锦主持重修白马寺,修建前后大殿各五楹,左右配殿各三楹,使“天王有殿”、“钟鼓有楼”,东边建礼贤堂、疱厢,西边建演法堂、庖厢,新建僧舍120间;清淳台上修建毗卢殿及左右配殿,共占地62亩,基本上奠定了今日白马寺的规模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