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业
李业(?—735年),本名李隆业,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县)人。唐睿宗李旦第五子,母为王德妃。
唐睿宗李旦第一次当皇帝时,他于垂拱三年(687年)受封赵王、武周时期,他于长寿二年(693年)改封为中山郡王。长安初年官居都水使者。景龙二年(708年),兼陈州别驾。后任银青光禄大夫、太仆少卿,仍兼陈州别驾。710年,唐睿宗复位,进封薛王,因好学而被睿宗任命为秘书监。开元元年,任太子少保、同泾豳卫虢等州刺史。开元八年(720年),迁太子太保。
其生母早卒,从母王贤妃亲自抚养。至是迎贤妃住在自己的外宅。李业同母妹淮阳公主李花山、凉国公主早卒,李业抚养其子,超过自己的儿子。玄宗为他赋诗:“昔见漳滨卧,言将人事违。今逢诞庆日,犹谓学仙归。棠棣花重满,鸰原鸟再飞。”
开元十三年(725年),李业王妃韦氏的弟弟内直郎韦宾与殿中监皇甫恂私议休咎。事发,玄宗令杖杀韦宾,左迁皇甫恂为锦州刺史。王妃害怕,降服待罪,李业也不敢入宫。玄宗拉着他的手说:“吾若有心猜阻兄弟者,天地神明,所共咎罪。”令王妃复位。开元二十一年(733年),李业进拜司徒。开元二十二年七月初十,李业薨逝,追封太子,谥号惠宣,陪葬桥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