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基
高德基(1119年-1172年),字元履,渤海族,辽阳人。 金代大臣。皇统二年(1142年),高德基考中进士。皇统六年(1146年),任尚书省令史。皇统九年(1149年)十二月,完颜亮称帝后,高德基历任代理燕京行台省都事、代理右司员外郎、户部员外郎,中都路都转运副使,户部郎中。正隆四年(1159年),高德基任南京营建提点,参加南京皇宫的营造,后转任同知开封府尹。大定三年(1163年),任同知北京路都转运使,成功处理了土河发洪水事件,升任刑部侍郎。大定七年(1167年),改任中都路都转运使。大定九年(1169年),高德基转任刑部尚书。大定十一年(1171年),高德基改任户部尚书。因为把朝廷官员的俸禄由粮食折成铜钱,使官府多拿出了近四十万贯的铜钱,金世宗闻讯大怒,下旨将高德基杖责八十,降为兰州刺史。大定十二年(1172年),高德基在兰州刺史任上去世,终年五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