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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应升
李应升(1593年~1626年),字仲达,号次见,又号石照居士,南直隶江阴人。 [1]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生,据说因其出生时母亲“梦日升天”、父亲“梦日光耀室”而为其取名应升。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四月,授江西南康府推官。天启三年(1623年)二月,授福建道监察御史。天启五年(1625年)三月,遭阉党弹劾为“东林护法”而削藉。天启六年三月,魏忠贤假苏杭织造太监李实《劾周起元疏》列应升名而遭逮,当年闰六月初二日被害于京师诏狱,年三十四。 崇祯元年(1628年)三月,平反昭雪,赠太仆寺卿,荫一子。弘光元年(1645年),谥忠毅。有《落落斋遗集》传世。

人名:李应升

别名:

字: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593

死亡时间:1626

祖籍: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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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道事君 以身殉道——东林党人李应升

<正>公元17世纪初,中华神州大地,饿殍遍野,民怨沸腾,天人共怒,外敌入侵,大明王朝已面临分崩离析、生死存亡的危急境地。一批忧国忧民的东林党人,不畏邪火凶焰,甘冒刀斧鼎镬,用奏章弹劾、讲学议政等手段,力图震醒沉湎玩乐的君王,铲除祸国殃民的阉党。然而皇帝昏庸,阉宦专权,这批爱国人士有的惨遭杀害,有的贬削归田。这就是光耀青史、明朝末年的东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