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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方
董方(1416-1483),字中矩,明代通州漷县觅子店人。 

人名:董方

别名:

字: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416

死亡时间:1483

祖籍:

出生地: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

学位:

工作机构: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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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二年(1451),得到大理寺卿萧祯推荐,任左寺正。
景泰六年(1455),命往山西虑囚。太原民白政杀死仇人王选,投尸汾河事觉,白政怀宿怨,诬告王选妻私通于,己,同谋杀夫。狱已成,董方说“彼为夫妇三十余年,生子十余人,何得至此”。尽拘乡邻,证验始服,王选妻得释。罗理妻为盗所杀,有司诬刘达夫妇害之,俱应死。董方至始白其冤,得免,事觉乃知杀人者是刘达的女婿。其余活死者情可疑者凡若干人。

1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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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顺八年(1464),赐诰,进阶中宪大夫。
成化元年(1465),迁刑部右侍郎。
成化二年(1466),持节诣楚王,行册封礼。
成化四年(1468),赐诰,进阶通议大夫。

1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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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六年(1470),加授正议大夫、资治尹。
成化九年(1473),进秩都察院右都御史。
成化十年(1474),任大同巡抚,节制诸军戍。不久,迁刑部尚书,驿召还京,辞职不允。
成化十三年(1477),以衰老乞休致,陛辞,复赐诰,进阶资政大夫。董方在家杜门谢客,在南城庄百溪泉之左建“缘野堂”,在内从容闲适。

1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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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十九年(1483),卒,时年67岁。明宪宗闻讣告,赠太子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