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 知识服务

陈大典
陈大典,历史人物,中国清朝官员。根据《重修台湾省通志》记载,他在1749年,于台湾接替前任官员朱韶武,开始担任彰化县儒学训导,主要为负责教育方面的事务,品等为从七品。他的继任官员为钟灵毓。

人名:陈大典

别名:

字: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

死亡时间:

祖籍:

出生地: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

学位:

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