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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祖常 又称 月乃和
马祖常(1279~1338年),字伯庸,元代色目人,著名诗人。光州(今河南潢川)人。延佑二年,会试第一,廷试第二,授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元仁宗时,铁木迭儿为丞相,专权用事,马祖常率同列劾奏其十罪,因而累遭贬黜。自元英宗朝至元顺帝朝,历任翰林直学士、礼部尚书、参议中书省事、江南行台中丞、御史中丞、枢密副使等职。至元四年(1338年)卒,年六十,赠摅忠宣宪协正功臣、河南行省右丞、上护军、魏郡公,谥“文贞”。为文法先秦两汉,宏瞻而精核,富丽而新奇,内容多制诏、碑志等类作品,诗作圆密清丽,除应酬之作外,亦有反映民间疾苦的作品。

人名:马祖常

别名:月乃和

字: 伯庸

号:

谥号:文贞

性别:男

所处时代:元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279

死亡时间:1338

祖籍:

出生地:光州(今河南潢川)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

学位:

工作机构: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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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仁宗延祐初年,刚恢复科举,他在乡、会两次考试时,皆中第一。廷试为第二,授应奉翰林文字,拜监察御史,官职做到御史中丞官。与袁桷、王士熙等互相切磋文字,相交甚密。元仁宗在位已久,独居东宫常饮酒过度,不理朝政。马祖常上书奏请元仁宗:“以天地祖宗为重,御正衙、立朝仪,御史执简,太史执笔”提出十五件事,一一说明,屡屡建议。不久,成为皇太子慎简的师傅。又上奏,弹劾丞相铁木迭儿十大罪状,元仁宗震怒,一下撤掉他的宰相官位。后来,又上奏,说泰州地动山摇是由于“在野有当用不用之贤,在官有当言不言之佞”。疏闻,大臣皆家居待罪。又因奏疏而降罪。多次因弹劾、举荐获罪,可知马祖常“荐贤拔滞,知无不言”。不久改任宣政院经历,一月有余,辞职归乡。而后,又起用为社稷署令,改任开平县尹。由于奸臣当道,马祖常退隐潜居光州。奸臣死,马祖常又任翰林待制。泰定年间,立太子,马祖常担任典宝少监、太子左赞善,不久,任礼部尚书兼翰林直学士,因老人去世,在家中守丧数年,复出做官,再任礼部尚书、右赞善,不久又辞官归乡。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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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历元年(1328年),马祖常入礼部任职,两次知贡举,一次读卷官,当时人称马祖常选拔得当,为国家挑选出大量人才。后升为参议中书省事、南台中丞。元统初年,马祖常拜治书侍御史中丞、经历枢密副使。马祖常辞官归光州。后又派遣他出任江南、陕西行台中丞,马祖常以有病在身推辞,没有前往。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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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元四年三月,马祖常去世,年六十。赠摅忠宣宪协正功臣、河南行省右丞、上护军、魏郡公,谥号文贞。祖常初娶常州录事判官之女索氏,又娶河南镇守千户和尚之女怯烈氏。子二人,任行省检校官及秘书监著作郎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