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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第
①明永平滦州(今河北滦县)人,字登之。万历进士,授临颍知县,历湖广参政。天启五年(1625)晋兵部尚书。因不附魏忠贤,令经略蓟辽。尽撤关外右屯、大凌河之兵,未数月,即遭劾落职。卒年八十二。著有《籁真集》、《蓉溪书屋续集》等。②考试成绩优等。汉代博士弟子、贤良文学皆有高第。博士弟子每年考试,能通一经以上,补文学掌故;其高第则可为郎中。又,官吏考课成绩列为第一亦称高第。《后汉书·邓晨传》:“复拜为中山太守,吏民称之。常为冀州高第。”李贤注:“中山属冀州,于冀州所部郡课常为第一也。”(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 2000-03)

人名:高第

别名:

字: 登之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明朝万历年间

国(旗)籍:中国

出生时间:1558年

死亡时间:1639年

祖籍:

出生地:滦州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湖广参政,兵部尚书

学位:

工作机构:

1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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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十七年(1589)进士,任临颖(今河南省漯河市临颖县)县令。临颖县志说他赈灾救荒,“医活数万人”。而且比较廉洁,缴上来的赋税根本不拆封,就直接送到开封府上,由此杜绝了耗羡的弊端。这样,可能由于征税方面的政绩比较突出,高第“转户曹,榷浒墅关”,也就是派去了苏州钞关收商税。旧例,在主钞关之外的支流水道上都设绳拦截,以防商船从中私自开走以避税,高第认为只需封锁主河道附近的水域即可,不用一切都斤斤计较。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高第最终升到了大同(今山西省大同市)知府,是正四品之官了。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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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三十八年(1610)二月,高第从大同知府转为山东按察副使。  
万历四十一年(1613)三月,高第考满,再从山东副使升为湖广右参政(从三品)。   关于他此段期间的事迹,《湖广通志》说:“高第……分守荆西,修学宫及魁星楼、尊经阁。捐资区画,不烦民力”,也就是说他在当地捐款建了文庙学宫等建筑。不久后,高第升山东按察使(正三品)。
万历四十六年(1618)五月再升为陕西右布政使(从二品)   ,很快又升山西左布政使。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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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启元年(1621)三月,吏部以高第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令其巡抚大同。   在任上,据《永平府志》,《滦州志》等记载,他又私人出资七千两银子,助给边将的抚赏   ,在军中朝中口碑很好。高第曾著有《抚云疏稿》一书,当为此时的奏疏集子。
天启二年(1622)十二月召高第入京,为兵部右侍郎。天启四年(1624)正月,为兵部左侍郎。天启四年(1624)二月,高第致仕。
天启五年(1625)二月,起复高第为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   五月,升任兵部尚书。十月,皇帝将高第召到文华殿,赐其蟒衣玉带,令以兵部尚书经略蓟辽。  
天启六年(1626)三月,宁远大捷后,因迫于辽事的压力,连续两次上疏辞职,天启
崇祯元年(1628)四月,崇祯皇帝清洗阉党后,给当初被阉党陷害的官员平反,高第名列其中   ,但因年老暂未安排具体职务,闲赋在滦州老家。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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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三年(1630)一月,后金攻打永平。高第听闻之后,仓惶举家逃走。十一月,明朝以其逃跑以致郡城沦陷为由,逮捕高第。后令其谪居山东省无棣县,起复作罢。
崇祯十二年(1639),放回滦州。不久去世,享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