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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元理
周元理(1706年-1782年),字秉中,浙江仁和(今杭州)人,清朝大臣。周元理于乾隆三年(1738年)中举人,八年后任直隶蠡县知县。此后历任广东万州知州、霸州知州、易州知州、宣化知府、广平知府、保定知府、直隶按察使、直隶布政使、山东巡抚、直隶总督、工部尚书等职。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周元理去世,享年七十六岁。

人名:周元理

别名:

字: 秉中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清朝

国(旗)籍:中国

出生时间:1706

死亡时间:1782

祖籍:

出生地:浙江仁和(今杭州)

人物标签:

求学院校:

官职:直隶总督

学位:

工作机构: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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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年(1738年)三十二岁时才中举人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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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1746年)周元理任直隶蠡县知县,随后不久任清苑知县。

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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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任保定知府。次年升任清河道,
乾隆三十三年(1768年)任直隶按察使,第二年又升为布政使。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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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乾隆帝命周元理随同工部尚书裘曰修、直隶总督杨廷璋到青县、沧州一带,勘查运河情形。 [7]  周元理向朝廷建议治水的措施:“以减少水石坝代替闸座,并每年测量水情并疏浚河道。”该提议得到批准。不久后,周元理出任山东巡抚。
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针对直隶雨水多时河流涨满、冲垮道路、交通停滞、乡间堤岸被冲垮,致使粮田被水淹没的情况,周元理上疏朝廷请求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勘修交通要道。经勘察发现沿途各州县河道须重新修复,于是对良乡茨尾雅河,新城、雄县卢僧河道疏通挖深,同时对新城、清河、雄县、任丘、献县堤坝进行加固。乾隆帝派工部尚书裘曰修与周元理一道统率各级官员,妥善办理河务工作。  
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乾隆帝赏加直隶总督周元理太子少保衔。
白莲教山东支派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八月起义,教首寿张人王伦带领起义军攻克寿张、堂邑、阳谷,并进犯东昌及临清地区。起义军拦夺粮船为浮桥,欲强行渡运河进入畿南地区。
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周元理因井陉知县周尚亲一案而被罢官。直隶井陉知县周尚亲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八月采买仓谷三千石。官府出价每石九钱三分,周尚亲却实际支付六钱给百姓,余下的钱款打算中饱私囊。后来听说有人要告发他,周尚亲被迫将短少钱款退给百姓,但有人不肯领取该款项并向上级政府告发此事,激愤的百姓纠集村民将一些府衙的差役殴伤。事发之后,周元理并未对周尚亲这样的“先侵后吐”的官员给以惩处,也未将其因苛派而激起民变之事据实具奏,只认为民众殴打官员,“情节甚为可恶”,要求对民众严加惩处。乾隆帝在供词中查出破绽后,派尚书福隆安去往直隶,查明案情真相。在案件真相水落石出后,乾隆帝责怪周元理袒护属下,并将周元理革职,由直隶总督的从一品衔降为三品衔,在正定隆兴寺管理庙工,效力赎罪。  同年,周元理又被清廷重新起用,担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仍然署理直隶总督一职。

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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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周元理任兵部左侍郎,不久后被提拔为工部尚书。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周元理因病乞求退休,得到批准。次年,周元理去世于家中,享年七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