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二年(1724年),李卫升任布政使,主管全省财政税赋,但仍然兼管盐务的职务。
雍正三年(1725年),李卫被提拔为浙江巡抚。
雍正四年(1726年),面对私盐泛滥的情况,李卫提出,在浙江私贩出没的“适中孔道”——海宁县长安镇设官兵巡缉查私,并令常镇道及京口将军,军标副将等官员督饬将吏水陆巡查,严防两淮私盐从镇江府入侵浙盐行销区,以此保障浙盐的销路。与此同时,坚决打击盐枭的肆虐活动。
雍正五年(1727年),不过十年之间,李卫从一个从五品的员外郎闲职,一路担任各种要职,并最终官居总督,成为朝廷一品要员、封疆大吏,其升迁速度不可谓不快。
雍正七年(1728年),李卫侦知了这一江湖组织的存在,并加以追查,后李卫称范时绎和按察使马世烆等包庇嫌犯,于是追查的重点又转为两江官员。
雍正七年(1729年),李卫被加封为兵部尚书。入觐,遭母丧,命回任守制,不久加太子少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