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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男,字鹏举,相州汤阴(今河南省汤阴县)人。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1-3] 、书法家、诗人,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岳飞从二十岁起,曾先后四次从军。自建炎二年(1128年)遇宗泽至绍兴十一年(1141年)止,先后参与、指挥大小战斗数百次。金军攻打江南时,独树一帜,力主抗金,收复建康。绍兴四年(1134年),收复襄阳六郡。绍兴六年(1136年),率师北伐,顺利攻取商州、虢州等地。绍兴十年(1140年),完颜宗弼毁盟攻宋,岳飞挥师北伐,两河人民奔走相告,各地义军纷纷响应,夹击金军。岳家军先后收复郑州、洛阳等地,在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赵构和宰相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字牌”催令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入狱。1142年1月,以莫须有的罪名,与长子岳云、部将张宪一同遇害。宋孝宗时,平反昭雪,改葬于西湖畔栖霞岭,追谥武穆,后又追谥忠武,封鄂王。岳飞是南宋杰出的统帅,他重视人民抗金力量,缔造了“连结河朔”之谋,主张黄河以北的民间抗金义军和宋军互相配合,以收复失地;治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又能体恤部属,以身作则,率领的“岳家军”号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打掳”。金军有“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评语,以示对岳家军的由衷敬佩。岳飞的文才同样卓越,其代表词作《满江红·怒发冲冠》 是千古传诵的爱国名篇,后人辑有文集传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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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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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103

死亡时间:1141

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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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的命运看南宋的军事战略

岳飞南宋主战派最顽强的代表,其个人军事主张显然不为主和派所容,其命运可想而知。南宋的军事策略与北宋一脉相承,面对日益激烈的生存压力,不仅没有励精图治、富国强兵,相反在军事战略上,逐步由被动防守到主动请和,由主动请和到屈膝投降,由战略失当再到战略错误,最终招致覆灭命运。南宋覆灭的直接原因是其军事战略的失当与错误。 

宋代皇权干预下大理寺审判制度——以岳飞案为例

宋朝的最高审判机构就是大理寺。本文立足于宋代大理寺审判制度为支柱,以岳飞案为例,探究在皇权干预下大理寺是否能依法审判,岳飞的死是否遵循严格的死刑程序,在司法发达的宋代为什么会出现冤狱,探究制度背后的影响因素。

宋代皇权干预下大理寺审判制度——以岳飞案为例

宋朝的最高审判机构就是大理寺。本文立足于宋代大理寺审判制度为支柱,以岳飞案为例,探究在皇权干预下大理寺是否能依法审判,岳飞的死是否遵循严格的死刑程序,在司法发达的宋代为什么会出现冤狱,探究制度背后的影响因素。

壮哉!满江红——读《岳飞传》有感

<正>合上书,闭上眼,我轻轻抚过满目疮痍的北方土地,似乎仍能看见燕云十六州的滚滚硝烟;我轻轻触摸着襄阳城墙,城垛上带血的簇簇箭羽令我浑身发寒;我的手轻轻浸入长江水中,捧起的却是刀甲的残片;我轻轻拾起一片掉落在大理寺城墙下的"岳"字大旗残片,牢狱深处你忍受拷打的呻吟叫人落泪。虽然英勇奋战的你洗刷不了靖康之耻,但

岳飞冤狱与监察制度的异化

岳飞与高宗、秦桧、张俊等的政见,尤其对战和的分歧,积怨甚深,成为冤案的根源。绍兴十一年,秦桧等利用台谏,制造岳飞冤狱,主要分四步走:一、四月份解除岳飞军事实权;二、八月份免去枢密副使;三、十月份送入大理寺监狱;四、十二月份杀害岳飞等。在岳狱的形成中,台谏成为君相利益共同体下的工具,既是君主的耳目,也是宰相的鹰犬,背离了台谏纠察规谏的基本职能,是宋代台谏运作的一种特殊形式,更是台谏制度的异化。这种异化最为可怕的结局是,君相同流合污,居心叵测,手段残忍,后果悚然。这也是专制体制下台谏运作最需要注意的地方:权力合污,监察异化!可谓是传统政治智慧的妖魔。

岳飞

<正>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南宋绍兴十一年(公元1140年),抗金名将岳飞被奸相秦桧陷害下狱。同为抗金名将的韩世忠到相府质问秦桧。

“莫须有”岳飞冤案(下)

<正> 十年之功废一旦金牌十二强班师岳飞见朝廷改变军事部署,有可能使岳家军陷于孤军深入,翼侧暴露于敌的危险态势,焦急万分,急忙上疏朝廷要求改变部署,先后上奏了《乞刘锜依旧屯顺昌奏》、《乞乘机进兵札子》,要求友军不要后撤而应齐头并进,以合围被金军占领的汴京。对岳飞的奏疏,高宗当然是一概置之不理。岳飞对此异常悲愤和失望,以对国家民族最大的责任感,又上了一道“言辞激切”的《乞止班师诏

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无关

<正> 对于宋高宗屈杀大将岳飞,当今学者大都认为宋高宗违背了宋朝自太祖以来不杀大臣的传统。如台湾学者王德毅《宋高宗评》一文认为:“宋太祖有不杀大臣的誓约,宋朝士大夫颇津津乐道。岳飞位至枢密副使,是国之大臣,最后赐死于大理寺,乃高宗假秦桧之手而杀之,有背祖宗的圣训。”

岳飞冤狱新论

岳飞冤狱新论罗炳良南宋绍兴十一年冬,宋高宗、秦桧为与金人议和,置诏狱杀害岳飞岳飞冤狱,举朝莫敢言,独韩世忠不平,面责秦桧。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43绍兴十一年十二月癸已条记载:“初,狱之成也,太傅礼泉观使韩世忠不能平,以问秦桧。桧曰:‘飞子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