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照(1691-1745),字得天,号泾南、天瓶居士,上海松江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雍正十一年(1733)官刑部尚书。雍正十三年(1735),以贵州平苗乱无功,夺职入狱。乾隆七年(1742)复任刑部尚书,乾隆十年(1745)卒。谥文敏。作为书法家,张照在清代书法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他是清代康、雍、乾时期最重要的书家之一,更是乾隆朝官样书风的代表。可以说,考察清康熙朝到乾隆朝的帖学书法发展轨迹,张照的书法创作是重要的参照。本文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分为六章:第一章对张照的家世、历官、行迹进行考述,并对张照家族的封赠情况进行梳理。从张照的为官经历,述及其政治才能,和这种政治才能得到帝王肯定后带给本人和家族的荣耀。张照家族背景和为官经历,是决定其个人成长和影响的决定因素,而书法的学习、影响更与此息息相关。第二章通过梳理张照的书法师承,考述张照取法魏晋至元明名家的史实,明晰了张照以晋人和王羲之为根本,广涉博取的书法学习历程。并最终提出张照宗晋崇王的书统观念、池水尽墨的摹古观念、沉着通灵的融汇观念、文章忠义的品格观念的书法观念。第三章通过对张照与松江王广心家族、武林高士奇家族、松江沈荃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