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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来
王来(1394~1470),字原之,浙江慈溪人,官至南京工部尚书兼大理寺卿。 宣德二年(1427),以会试乙榜,授江西新建县学教谕。宁王府以诸生充乐舞,王来请易以道士。诸王府设乐舞生开始于此。 宣德六年(1431),以荐擢御史,出按苏、松、常、镇四府。命偕巡抚周忱考察属吏,敕有“请自上裁”语。王来言:“贼民吏,去之惟恐不速,必请而后行,民困多矣。”帝为改敕赐之。中官陈武以太后命使江南,横甚,王来数抑之。陈武还,诉于帝。帝问都御史顾佐:“巡按谁也?”佐以来对。帝叹息称其贤,曰“识之”。及报命,奖谕甚至。 明英宗即位,以杨士奇荐,擢山西左参政。言:“流民所在成家。及招还故土,每以失产复逃去。乞请随在附籍便。”又言:“郡县官不以农业为务,致民多游惰,催征辄致已命。朝廷悯其失业,下诏蠲除,而田日荒闲,租税无出,累及良民。宜择守长贤者,以课农为职。其荒田,令附近之家通力合作,供租之外,听其均分,原主复业则还之。蚕桑可裨本业者,听其规画。仍令提学风宪官督之,庶人知务本。”从之。 王来居官清廉,练达政事。侍郎于谦抚山西,亟称其才,可置近侍。而王来执法严,疾恶尤甚,以公事杖死县令不职者十人。逮下狱,当徒。遇赦,以原官调补广东左参政。王来自此始折节为和平,而政亦修举。 正统十三年(1448),迁河南左布政使。次年,改左副都御史,巡抚河南及湖广、襄阳诸府。也先逼京师,王来督兵勤王。渡河至卫辉,闻寇退,乃引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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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名:王来

别名:

字:

号:

谥号:

性别:男

所处时代:

国(旗)籍:

出生时间:1395

死亡时间:1470

祖籍:

出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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