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四日(1500年10月16日),费宏奉亡母灵柩往葬所铅山白水乡天柱山杨梅尖。十月三日(10月25日),父亲费璠去世,费宏亲自撰写行状。
弘治十四年正月十二日(1501年1月30日),费宏葬母于杨梅尖。八月二十八日(10月9日),葬父于天柱山。
弘治十五年(1502年)十一月,岳父未濮轩在迁官南行赴任途中病逝,费宏闻讯后特遣使慰祭。
弘治十六年(150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19日),李东阳与刘健、谢迁上言请求编写《历代通鉴纂要》,费宏被推荐为编纂官。
弘治十七年(1504年)正月,服阕,朝廷给予驿站车马命费宏北上,应召启程赴京。是月底,到达苏州(今江苏苏州),听到了妻兄濮韶病卒于家的消息,于是携夫人濮氏绕道至太平(今安徽当涂),为其办丧事,又写有祭文。二月八日(2月23日),费宏到达吕梁洪(今江苏铜山),谒二伯父费瑄祠。 三月二十日(1504年4月4日),费宏以守丧期满,官复原职。 八月,费宏奉命至南京主持应天乡试,取得婺源潘选、潘旦为举人。试事完毕,至太平(今安徽当涂)看望岳母,北还途中道经清源,与王献可相会。
弘治十八年二月十日(1505年3月15日),明孝宗以九年秩满,擢升费宏为左春坊左谕德兼翰林院侍讲。 四月二十二日(5月25日),轮值经筵日讲,在所备讲章中,费宏提出“人君之于族属。固主于亲睦之仁,而不可无裁制之义”,是日因孝宗病重而传免。 弘治十八年五月十八日(1505年6月19日),为太常寺少卿,兼任翰林院侍读。参与预修《明孝宗实录》。
正德二年(1507年),明武宗升费宏为礼部右侍郎。
正德三年(1508年),因南直隶、湖广、河南等地灾情严重,明世宗派遣费宏祭奠天寿山的神仙。
正德四年(1509年2月2日),费宏转任礼部左侍郎, 得赐三品诰命,蒙特旨赠父、祖同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