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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仪(1048~1117后)北宋词人。字端叔,自号姑溪居士、姑溪老农。汉族,滨州 无棣人。哲宗元祐初为枢密院编修官,通判原州。元祐末从苏轼于定州幕府,朝夕倡酬。元符中监内香药库,御史石豫参劾他曾为苏轼幕僚,不可以任京官,被停职。徽宗崇宁初提举河东常平。后因得罪权贵蔡京,除名编管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后遇赦复官,晚年卜居当涂。著有《姑溪词》一卷、《姑溪居士前集》五十卷和《姑溪题跋》二卷。
李丙,又名李昺、李昞,出身于陇西李氏,唐高祖之父。
(约公元一o五一年前后在世)字不详,赞皇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宋仁宗皇佑中前后在世。生平事迹不详。尝退寓钟陵,搜寻唐武德初至周显德杂事,著近事会元五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朱服(1048-?),字行中,湖州乌程(今浙江吴兴)人。熙宁六年(1073)进士。累官国子司业、起居舍人,以直龙图阁知润州,徙泉州、婺州等地。
曾悟(1097-1129) ,字蒙伯,曾怘从弟,翰林学士曾肇之孙也,建昌南丰人。宣和二年进士,靖康间为亳州士曹。 建炎三年(1129)金兵破毫州,曾悟被捕,他激烈谩骂金人,被乱刀砍死,尸体无存,妻子同日被害。年三十三。
曾布(1036年11月3日—1107年8月21日),字子宣,太常博士曾易占之子,中书舍人曾巩之弟,北宋中期宰相,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在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王安石变法期间曾同时担任集贤校理、判司农寺、检正中书五房、起居注、知制诰、翰林学士、三司使等职。 十三岁时,父亲曾易占去世,跟随兄长曾巩学习,得到了王安石和韩维的推荐,曾布得以上书言政,得到了宋神宗的重视并被重用,在熙宁年间王安石变法的关键时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后来在市易法的争论中,曾布被认为阻挠了新法而贬谪出外,在饶、潭、广、桂、秦、陈、蔡等地奔波为官。 宋神宗驾崩后,高太后垂帘,旧党执政,曾布又因坚持不变役法而未进入政治中心 ,直至宋哲宗亲政后才得到重用,重新开展变法事业,被任命为枢密使,但又与同为新党的章惇爆发矛盾。端王赵佶继位后,章惇因反对被贬谪,曾布被徽宗任命为右仆射,并排挤掉了作为左仆射的韩忠彦,又和新任左仆射蔡京爆发矛盾,被一再贬谪,最终死于润州,终年七十二岁。死后追赠观文殿大学士,谥号文肃。 曾布虽然不乏才干,但在宋史中却被列入《奸臣传》,政治生命被卷入北宋后期白热化的党争,政治立场较为中立,在哲、徽二帝时期的斗争中扮演重要角色
曹诗,宋朝人物,曹牷之子,驸马,娶鲁国大长公主
宋人。早年为富人门客,曾资助秦桧。后列名军中,得为武弁,监黄岩酒税。秦桧当权后偶见其名,骤用之。绍兴二十二年(1152)知绍兴府,次年改知临安府,后兼权户部侍郎。桧死不久,他被贬逐,死于新州(今广东新兴)。被贬原因,一说由于代桧草札子,乞以秦桧子熺代辅政;一说由于离间秦氏亲党,被桧之妻、儿所告。
方滋 (1102—1172)字务德。桐庐人。
方信孺,公元1177年至1222年,字孚若,兴化军(四库总目作,莆田霞皋)人。生于宋孝宗淳熙四年,卒于宁宗嘉定十五年,年四十六岁。有隽才,未冠能文。周必大、杨万里颇赞善之。以荫补番禺尉,治盗有异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