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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深(约1050—1130年),字原仲,北宋大臣,福州人,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进士,官位太宰(副宰相),进拜少保,封丰国公,再封卫国公加太傅。《宋史》、《八闽通志》、《福州府志》、《罗源县志》皆有传。
何基(1188—1268),字子恭,号北山,学者称北山先生,南宋婺州金华(今属浙江)人。与王柏、金履祥、许谦并称“金华四先生”(或“北山四先生”)。
丘经,字正夫,明(1368~1644)安吉(今浙江安吉县西南丰城镇)人,弘治(1488~1505)进士,擢监察御史。
章夏(1072—1132),字彦明,宣州宁国(今安徽宁国)人。徽宗大观三年(1109)进士。历任虹县令、潭州通判,所至有惠政。有《湘潭集》。
王亿,字本一,陕西凤翔县人。明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任阌乡(在河南省西部,今并入灵宝县)县令。
林觉(?-1161),字大任,号朝德,林宅口村人。宣和三年(1121)中进士。绍兴八年(1138),授连江知县,主持修建县学,将原两斋扩为富文、能信、移孝、怀忠四斋。后升任户部侍郎。绍兴二十七年(1157),主持新铸精美的流通钱币,将原先的“元宝”改称“通宝”,并请宋高宗御书“绍兴通宝”字样。同年,觉向朝廷建言将铸钱事务归并转运使司之弊,应委任各州的通判主管铸钱事务。二十七年六月,觉又进谏务必将朝廷赈济钱财平均发放给贫民,严惩冒领赈济者。后代理户部尚书。建炎初(1127~1130),因病辞户部侍郎职,改敷文阁待制,提举江州(今九江市)太平兴国宫,封丽水开国男,食邑三百户。卒,葬林宅口静居寺后中陇山。
李岩(?-1644年),原名李信,明朝河南开封府杞县青龙岗(今开封杞县黄土岗村)人。原为明王朝天启丁卯年举人,后投奔李自成,被牛金星诬陷,惨遭冤杀。
黄庭坚(1045年6月12日—1105年9月30日),字鲁直,乳名绳权,号清风阁、山谷道人、山谷老人、涪翁、涪皤、摩围老人、黔安居士、八桂老人,世称黄山谷、黄太史、黄文节、豫章先生。宋江南西路洪州府分宁人(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祖籍浙江省金华市。北宋诗人黄庶之子,南宋中奉大夫黄相之父。北宋大孝子,《二十四孝》中“涤亲溺器”故事的主角。北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江西诗派开山之祖。 黄庭坚在诗、词、散文、书、画等方面取得很高成就。黄庭坚与张耒、晁补之、秦观都游学于苏轼门下,合称为“苏门四学士”。黄庭坚的诗,被苏轼称为“山谷体”。黄庭坚的书法独树一格,自成一家,他和北宋书法家苏轼、米芾和蔡襄齐名,世称为“宋四家”。在文学界,黄庭坚生前与苏轼齐名,时称“苏黄”。作品有《山谷词》《豫章黄先生文集》等。 治平四年(1067年),黄庭坚进士及第,历任叶县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泰和县知县、德平镇监、秘书省校书郎、《神宗实录》编修官、集贤校理、国史局编修官、起居舍人、宣州知州、鄂州知州、涪州别驾、宣议郎监鄂州、奉议郎兼宁国军判官、朝奉郎兼舒州知州、吏部员外郎、太平州知州等职。1105年,黄庭坚病逝于宜州南楼,享年61岁。而后,宋高宗追赠黄庭坚为“龙图阁大学士”。1265年,宋度宗追赠黄庭坚谥号:文节。黄庭坚一生为官清正,治学严谨,以文坛宗师、孝廉楷模垂范千古。 [1]
杨亿(974~1020年),字大年,建州浦城(今福建省浦城县)人。北宋大臣、文学家,“西昆体”诗歌的代表作家。 个性耿介,崇尚气节。十一岁,宋太宗闻其名声,授秘书省正字。淳化年间,赐进士出身,历任著作佐郎、知制诰、翰林学士、户部郎中、史馆修撰,官至工部侍郎。政治上,支持宰相寇准抵抗辽兵入侵,反对宋真宗大兴土木、求仙祀神的迷信活动。天禧四年,去世,时年四十七,谥号为文。 [1] 博览强记,尤长于典章制度,参修《宋太宗实录》,主修《册府元龟》。今存《武夷新集》、《浦城遗书》、《摛藻堂四库全书萃要》、《杨文公谈苑》15卷。
杨注 [1] ,杨严子,同州冯翊人。中和二年进士登第。昭宗朝,累官考功员外、刑部郎中。寻知制诰,正拜中书舍人,召充翰林学士,累迁户部侍郎。辉王缵历,兄杨涉为宰相,注避嫌辞内职,守户部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