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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611-682年),字大善,陇西成纪(今甘肃省秦安县)人。唐朝时期大臣,镇军大将军李客师之子。 [1] 出身陇西李氏丹阳房 [2] ,凭借门荫入仕,起家为太子(李承乾)千牛备身,迁豫州(李贞)户曹参军。出任隰州县令,袭封丹阳郡公。 [3] 唐高宗永淳元年去世,享年七十二,陪葬于昭陵
应让[清]原名谦,字地山,号退庵,丹徒(今江苏镇江)人。书法极工。幕游数十年,卒於扬州。《京东七子集》
张若霭[清](1713—1746)字晴岚(读画辑略作字景采,号晴岚),室名藕香书屋,安徽桐城人。张若霭有家学,祖父张英,父亲张廷玉为雍正、乾隆朝大学士。 雍正十一年(1733)癸丑科殿试金榜中二甲一名进士,未散馆特授编修,后帝亲授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入直南书房,官至礼部尚书,袭伯爵。
张永祺,字尔成,大兴籍宜兴人。顺治壬辰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历官大理寺少卿。有《金滩倡和诗》。
张克家(1866—?),字仲佳,号志齐,近代天津人。清光绪十七年(1891)辛卯科举人。历任直隶督练处总参议、探访局提调、直隶警务公所顾问、禁烟处处长等职。幼承家学,以诗风超迈闻名于清末民初的津门诗坛。所著有《如法受持馆文》四卷《诗》二卷《诗余》一卷。
孙岳颁[清](一六三九至一七o八)字云韶,号树峯,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进士,官至礼部侍郎。 [清](一六三九至一七o八)字云韶,号树峯,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康熙二十一年(一六八二)进士,官至礼部侍郎。充佩文斋书画谱总裁官。善书,受知圣祖,每有御制碑版必命书之。卒年七十。《昭代尺牍小传》
刘秉琳(?-1882),字昆圃,湖北黄安人。咸丰二年进士,授顺天宝坻知县持躬清苦,恤孤寡,惩豪猾,悉去杂派及榷酤赢馀者。索伦兵伐民墓树,纵马躏田禾,反诬村民絷其马,秉琳力争得直。蝗起,督民自捕,集赀购之,被蝗者得钱以代赈,且免践田苗。迁宛平京县。 十年,英法联军犯京师,秉琳奉檄赴营议犒,纳刀鞾中,虑以非礼相加,义不受辱。抗论无少屈,犒具皆如议。寻引疾归。穆宗登极,有密荐者,复至直隶,署任丘。民以驿车为累,筹赀招雇,永除其害。擢深州直隶州知州。七年,捻匪张总愚窜畿辅,且至。人劝其眷属可避,秉琳曰:“吾家人皆食禄者,义不可去。”授兵登陴,乡民及邻境闻之,咸挈入保,至十馀万人。婴城四十馀日,贼围之,不破。秉琳上书统帅,言贼入滹沱,河套势益蹙,宜兜围急击,缓将偷渡东窜。卒如其言。寇平,优叙。州地多斥卤,民以盐为恒产,课与常赋埒,水旱不得报灾,非漉盐无以应正供。秉琳议官销法,以杜私贩,民悦服。 九年,擢正定知府。滹沱溢,发所储兵米以赈。筑曹马口、回水、斜角三堤,水不齧城,民用安集。郡与山西接壤,固关守弁,苛税煤铁,商贩委物於路,聚众上诉。秉琳往解散,除其重徵。镇将获盗三,已诬服,秉琳鞫之,乃兵挟负博嫌,栽赃刑逼,以成其狱,释三人者而重惩其兵。 光绪元年,擢天津河间道,兼辖南运河工。请复岁修银额,河兵口食足,乃无偷减工料之弊。筑中亭河北堤,涸出腴田千馀顷。时方旱,流民集天津,设粥厂,躬亲其事,所活甚众。尝太息曰:“哺饥衣寒,救荒末策也。本计当於《河渠书》、《农桑谱》中求之。”四年,乞病归,数年卒。 同治初年,军事渐定,始课吏治。大学士曾国藩为直隶总督,下车即举贤员,如李文敏、任道镕、李秉衡,后并至巡抚。秉琳及陈崇砥、夏子龄、萧世本诸人,治行皆卓著,当时风气为之一振云。
刘培,直隶永清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知丘县。 爱民课士,多善政。以脱狱被劾,丘人士惜之。后子练,登癸丑进士,疏请准复原职致仕
方国栋(?—1677)字干霄,顺天宛平人,清朝官吏。顺治三年举人,授蠡县教谕。入为国子监助教,累擢至刑部郎中。
周用(1476—1547,一作1476-1548),字行之,号伯川,南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行人。正德初,迁南京兵科给事中,进言谏迎佛事及镇守江西中官不法事,迁广东布政司参议。嘉靖中,历官南京工部、刑部尚书。九庙灾,自陈致仕。后以工部尚书总督河道,官至吏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