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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月二十四日,康有为以保皇会总头领名义,在纽约出版的《中国维新报》上发表《布告百七十余埠会众丁未新年元旦举行大庆典告藏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文》。文中大肆吹嘘自己首倡变法,全力保皇的奇功异勋,主观臆断地指出,清政府主张立宪维新,光绪皇帝与慈禧太后的怨恨已经释然,故今后无须再行保皇,而应转向推动立宪,并异想天开地准备回国与清政府合作推行宪政,分得部分权力。因此他通知保皇会全体会员,光绪三十三年(1907)元旦,举行大庆典,祝贺保皇会大功告成,国民宪政会正式成立。梁启超认为康有为企图把宪政果食一口囫囵吞下的贪婪嘴脸,必将引起国内立宪派的恶感,拒绝在《新民丛报》上发表更名通知。事后,梁启超致函康有为,将保皇会改为帝国立宪会;在政治上拉拢国内立宪派与其合流,不要太狂妄自大;在内地多设分会,多办报纸,逐渐扩大自身影响。康有为认为梁的设想比较实际,遂同意把国民宪政会改称帝国立宪会。
光绪三十二年(1906)七月十三日,清政府宣示“仿行宪政”,次日即发布改革官制的上谕,著派载泽、世续、那桐、荣庆、铁良、戴鸿慈及袁世凯共同拟制厘定中央官制的方案。袁世凯希望借此机会扩大其权势,多方行贿钻营,将亲信党羽塞进为改革官制而设置的编制馆。而众多满族王公大臣对袁世凯势力的日益膨胀,猜忌重重,不甘让袁世凯计谋得逞,怂恿御史赵炳麟上奏,反对袁世凯等操纵的官制改革。慈禧太后本无立宪诚意,对赵所言十分顺耳,九月二十日下诏,谓“军机处为行政总汇,雍正年间,本由内阁分设,取其接内近廷,每日入值承旨办事,较为密速。相承至今,尚无流弊,自毋庸复改内阁”。这次官制改革,不过是裁并,增设几个部和更易几个部院的名称。厘定中央官制后,内阁、军机处、外务部,吏部、学部均仍旧;巡警部改民政部;户部改度支部,将财政处税务处并入;大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兵部改陆军部,将练兵处、太仆寺并入;刑部改法部;大理寺改大理院;工部并入商部改为农工商部,增设邮传部;理藩院改理藩部。除外务部设总理大臣一员,会办大臣二员(其一兼尚书)外;各部均设尚书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并以次设立资政院及审计院。各部尚书均充参预政务大臣。九月二十一日,清政府命鹿传霖为吏部尚书,溥颋为度支部尚书,溥良为礼部尚书,铁良为陆军部尚书,戴鸿慈为法部尚书,张百熙为邮传部尚书,寿耆为理藩部尚书,徐世昌为民政部尚书,荣庆仍为学部尚书,载振为农工商部尚书。按旧制,各部例设尚书二员,满汉各一,侍郎四员,满汉各二。新制不分满汉,“择贤简用”。十一部十三个大臣、尚书中,满族贵族七人,蒙古贵族一人,汉满官僚仅五人,满汉畛域反而扩大,暴露了清王朝借机集权的意图,引起了立宪派的不满和批评。
光绪三十二年(1906)夏秋之交,出洋考察宪政的大臣先后回国。他们将在国外请梁启超等人草拟的有关宪政的报告上复朝廷,请行立宪。六月三十日,端方、戴鸿慈在陛见时,面奏宪法请访日本,兵农工商请访日本、德国。考察大臣载泽还独上《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折中谓实行君主立宪,一可使皇权永固;二可使外患渐轻;三可使内乱消弥。他还为朝廷谋划说:“今日宣布立宪,不过明示宗旨为立宪之预备,至于实行之期,原可宽立年限。”企图以此连拖带骗,应付社会上立宪的舆论。他们还主持辑成《列国政要》、《欧美政治要义》百余卷。尽管如此,载泽等假立宪的建议还是遭到满族亲贵中顽固派的反对。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八、九两日,清朝王公大臣、集会商议立宪事宜,醇亲王载沣、军机大臣、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及直隶总督袁世凯等出席了会议。会上,军机大臣户部尚书铁良、军机大臣学部尚书荣庆、大学士孙家鼐对立宪持否定态度,但载泽、庆亲王奕劻、袁世凯等主张立宪并左右了会议,遂于七月十日上殿面奏,请行立宪。十三日,清廷颁发上谕,宣示预备立宪。这份谕旨虽宣布“仿行宪政”,但又称“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徒饰空文”,因此“先将官制分别议定,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此谕发出后,顽固官僚因可拖延松了一口气,而真心立宪的人士则对清廷的敷衍态度十分不满,开始酝酿大规模的促进立宪运动。
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湖南绅士熊范舆首先上书请开国会。随后,雷光宇以全湘士民名义上书,预备立宪公会成员翰林院侍讲学士朱福诜专折上奏,皆力陈开国会之必要。一时间,国会总量成社会热门话题。立宪派多主张于两三年内即开国会。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预备立宪公会副会长张謇以预备立宪公会名义,致函湖南宪政公会、湖北宪政筹备会、广东自治会及河南、直隶、山西、安徽、四川、贵州等省立宪派头面人物,商约齐集北京,恳请清政府速开国会。六月初,预备立宪公会会长郑孝胥、副会长张謇、汤寿潜等又两次发出请开国会电,谓“今日时局,外忧内患,乘机并发,必有旋乾转坤之举,使举国人心思耳目,皆受摄以归于一途,则忧患可以潜弥,富强可以徐图......决开国会,以两年为限”。从此揭开大规模速开国会请愿活动序幕。
光绪三十三年(1907)十二月十三日,清政府颁布《大清报律》。该报律是由清商部、民政部、巡警部和法部共同起草,经宪政编查馆议复后,奉旨颁行的。早在光绪三十二年(1906),清商部、巡警部等部门就曾拟定了《大清印刷物专律》和《报章应守规则》,对有反清倾向的报纸、杂志的出版加以限制。《大清报律》共有四十五款,其中主要规定为:报纸创办前必须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每期出版前必须送交地方行政机关或警察机关审查;禁止刊载“诋毁宫庭”、“淆乱政休”、“扰乱公安”的言论,违者“永远禁止发行”;禁止刊载“未经官报、阁钞发布的谕旨章奏”,违者处两年以下徒刑及二百元以下罚款;国外出版的报刊违反上述规定者禁止入境,出海关没收后入官销毁。
光绪三十三年(1907)六月,梁启超、徐佛苏、蒋智由、麦孟华以及留日学生张君励等三百余人组织成政闻社。该社提出四项政纲:“实行国会制度,建立责任政府:厘定法律,巩固司法权之独立;确立地方自治,正中央地方之权限;慎重外交,保持对等权利上”,并表白“对于皇室绝无干犯尊严之心”。九月十一日,该社在日本东京锦辉馆召开成立大会,以推动立宪运动。与会者千余人,革命党人张继、金刚、陶成章等四百余人亦进入会场。梁启超到会讲话,刚讲至“今朝廷下诏刻期立宪,诸君子宜欢喜踊跃”,张继高呼“打”,遂率众冲向讲坛。梁启超“逃自楼曲,旋转而坠,或以草履掷之,中颊”,其他“政闻社员去赤带徽章以自明,稍稍引去”。不久,政闻社在上海创办《政治》月刊,鼓吹君主立宪,设立议会,出七期而止。光绪三十四年(1908)初,政闻社本部迁往上海,由总长马良主持社务,创办法政学堂,联络国内立宪团体,秘访王公大臣,向南北各省扩展组织。并参与发起国会请愿运动,引起清政府恼怒,于七月十七日被下令查禁。
光绪三十三年(1907)七月十一日,日本驻华代理公使阿部守太郎照会清外务部,谓“间岛”,(朝鲜称中国图们江北岸的江东滩为“间岛”系指中国吉林省延边一一带的延吉、汪清、和龙、珲春四县地区。该处清初属宁古塔辖地,光绪年间并入吉林省延吉厅)为何国国土未定,日驻朝统监将派员前往保护朝民。同日,日军中佐斋藤季治郎率宪兵自会宁向延吉进发。十五日,在延吉强行设立“驻韩统监府派出所”。清外务部促民政部尚书徐世昌立即派员前往处置。徐世昌、唐绍仪遂派道员王崇文、监督员吴禄贞赴延吉查看“间岛”事件。十六日,清外务部照会阿部守太郎,声明“间岛”问题,实为日方强立名目生出,其地早已归延吉厅所属,在图们江以北,确系中国领土,日本断无派员前往“保护”之理。十九日,清外务部再次照会阿部守太郎,要求日方撤回入延吉宪兵。八月初六日,清外务部就“间岛”事件照会日本驻华代理公使。十二日,清外务部通过日本驻华代理公使敦请日本宪兵撤出“间岛”地区。同日,致电清驻日公使杨枢转商日本外务部,请日方迅即撤兵。经反复交涉,据理力争,日方最后不得不撤出侵占地域,承认“间岛”为中国领土。
光绪三十三年(1907)七月五日,清政府将成立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的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直属于军机处。宪政编查馆下设编制、统计两局。各局置局长、科员若干人,另设提调二人。以后又陆续增设了译书处、图书处、官报局等机构,负责办理宪政、编制法规、统计政要以及翻译东西各国宪法等事务,以研究利用最有利的宪政形式来保持清王朝封建专制统治。宣统三年(1911)四月初十日,清政府诏废内阁、军机处,颁布新内阁官制,宪政编查馆随之撤销。
光绪三十四年(1908)六月,清政府颁布《各省咨议局章程及议员选举章程》。宣统元年(1909)初,摄政王载沣又诏示重申“预备立宪”宗旨,命令各省在年内成立咨议局,并开革了几位阻碍立宪的官吏。立宪派人士感到兴奋,纷纷热衷于咨议局议员的选举活动。九月初一日,各省咨议局宣告开会。与此同时,江苏省咨议局议长张謇发表《请速开国会建设责任内阁以图补救书》。极言清政府若不速开国会,将导致众叛亲离,立宪派只能“袖手旁观”,眼看着革命党推翻清王朝。他要求务必缩短预备立宪时间,于宣统三年召开国会,组成责任内阁,准许召开临时国会,并呼吁各省组织起来联合请愿。随后,江苏咨议局致函各省咨议局,请各局推派代表齐集上海,洽商进京请愿问题。十月初,江苏、直隶、奉天、吉林、黑龙江、山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等十六省咨议局代表五十五人陆续到达上海。十月十五日,代表聚于预备立宪公会事务所,举行“请愿国会代表团谈话会”。众推福建咨议局副议长刘崇佑主持会议,前后集会磋商八次,决定组成三十三人的“请愿国会代表团”,举江苏方还、湖南罗杰、奉天刘兴甲及刘崇佑为干事,赴京请愿。
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二月初十日,清政府颁布《调整户口章程》十一章四十条,对全国人口地普查,经一年多调查统计,清政府于宣统二年(1910)六月公布了人口普查结果,当时全国人口为三亿二千零六十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