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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四年(1657)四月初十日,清廷批准了户科给事中粘本盛奏疏,制定了督垦荒地劝惩则例。先是,顺治十三年,清廷用推行屯田来加速垦荒的计划破产后,又把劝垦荒地的重点放到地主阶级身上,对官僚、地主、乡绅垦荒予以旌奖,并为此制定了督垦荒地劝惩则例:督抚按一年内垦荒地至二千顷以上者记录,六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道府垦至一千顷以上者记录,二千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州县垦至一百顷以上者记录,三百顷以上者加升一级;卫所官五十顷以上者记录,一百顷以上者加升一级;文武乡绅垦五十顷以上者,现任者记录,致仕者给匾旌奖;贡监生及民人有主荒地仍听本主开垦,如本主不能开垦者,该地方官招民给予印照开垦,如本主不能开垦者,该地方官招民给予印照开垦,永为己业;若开垦不实或开过之后复成荒地,新旧官员俱分别治罪。顺治十七年又规定:垦地百顷以上,考试文义优通者以知县用,疏浅者以守备用;垦地二十顷以上,文议优通者以县丞用,疏浅者以百总用。与顺治十四年相比,这次又增加了奖励的比重。
顺治十四年(1657)正月二十一日,顺治帝发布谕旨,限制八旗参加科举考试。自清廷入关后,八旗子弟看到一旦科举考中既可得升用,获取优厚的俸禄,又可免从军之苦役,于是崇尚文学,怠于武事,热衷于科举。顺治帝为了改变这一情况,继续维持满洲崇尚“国语骑射”的国策,谕令限制八旗参加科举考试,其中规定:每年的乡会两试俱停,限年定额考取生童;各部院衙门取用他赤哈哈番及笔帖式哈番时,不必分别满汉文学,初用授以笔帖式哈番,停其俸禄,照披甲例给以钱粮;任满三年,如果平时办事勤敏,经过考核给以七品俸禄,再满三年果能称职,即可升补他赤哈哈番;荫各官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例亦尽行停止,令其专习武事,于武职补用,待太平之日再照旧例行;每牛录下子弟一人读书例照旧贯彻执行,遇各部院衙门缺员,即以读书子弟补用,不得取用闲散人员。
顺治十四年(1657),李之椿、李元旦父子潜心经营的复明运动被清廷破获。李之椿,字大生,号组徕,扬州府如皋县人,明天启年间进士,弘光政权建立后升任尚宝司卿。弘光政权溃败后,他离官归里,积极从事复明运动。四年,他因参加赵云、李七领导的反清起义而被清廷鞫讯,两年后获释。出狱后,李之椿鉴于家乡一带抗清斗争逐渐走向低潮,远游闽西,后移居湖州,以求联络永历、鲁王政权和海上义师。不久,他受任永历政权招讨督师阁部,以浙江嘉兴、湖州一带为基地,从事复明和抗清活动。他为争取人心,将部下一人伪托明崇祯太子朱慈烺,并联络了故明永安王,韩王等原明宗室。李之椿的狮子李元旦官至鲁王政权御史。李之椿父子二人还广泛交结明朝遗老、遗民,并通过他们搜罗“党羽”,势力很快波及江南、浙江、山东、河南、陕西、湖广等省。李之椿还很重视武装,既联系海上义师、郧西夔东十三家军,又联络活跃在太湖流域的以钱应魁为首的义军。他多次派人给钱应魁送去空白札付,嘱其“招得好汉或有出力亲信”,促使钱应魁义军势力不断壮大,使清廷疆吏胆战心惊。顺治十四年,正当李之椿领导的复明运动渐趋高涨时,李元旦的家奴谢庭兰跑到京师向清廷告发此事,李之椿父子及一些重要骨干被捕。李之椿在狱中表现坚强,视死如归,后绝食而死。李元旦等四十八人于十六年三月被解至南京处死。
顺治十四年(1657),顺治帝开始崇信佛教禅宗。他对佛教感兴趣,很有可能是受到宫中太监的影响。明末以来,太监们就很崇信包括佛教在内的宗教,并希望皇帝也能迷信佛教而疏于政教,以便他们能更好地控制皇帝。顺治帝亲政后,太监吴良辅等人在肃清多尔衮势力的过程中起了重要作用,日益成为皇帝的亲信,并使皇帝在处理宫廷事务乃至国家大事时越来越多地有所依靠。顺治十四年,顺治帝在太监的安排下,于海会寺邂逅禅僧性聪(憨璞),非常欣赏他的言谈举止。接着又召入宫中,请教佛法大意。这年十月,顺治帝又在万善殿召见性聪,赐以“明觉禅师”封号。此后,顺治帝就成了佛教、特别是禅宗的忠实信徒。顺治帝还通过性聪了解了佛教禅宗的高僧及其门徒的许多情况,并陆续召见了其中较为著名的通琇、道忞和茆溪森,让他们在宫中谈经说法。顺治帝对他们都十分宠眷,他们也多方讨好他。通琇还为福临起了法名“行痴”,“痴道人”,道忞则吹捧顺治帝为“承愿示生”、“光显吾宗”的“佛心天子”。在他们的薰陶下,顺治帝对佛教简直着了迷。他竟对道忞说,自己前身一定是僧人,所以一到佛寺,看见僧家的明窗净几,就不愿意再回到皇宫。他甚至还表示,如果不是怕丢下生母皇太后一人,肯定就要随他们出家了。
顺治十四年(1657)三月十一日,新到任的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为了缓和江南的阶级矛盾,向清廷提出了“请舒江南三大困疏”:第一,舒官吏考成之困。江南官吏因钱粮积欠多,知考成及降调不可避免,在离职前对百姓尽力捶敲,使社会矛盾激化。郎廷佐建议修改考成规则,废除降调之例,重不过革职戴罪,仍令其在任安心治理,使政事不致废弛。第二,舒民间积逋之困。郎廷佐在校阅赋籍时,发现江南自顺治八年至十三年,积欠钱粮多达四百余万,请以顺治十四年为止,将从前积欠由右布政使清查,侵欺挪借及不应开销者各为一册,民间实欠者为一册,议定一年只征若干,各路督催;而一切新征钱粮,则专责左布政使。这样,就可以清除征新补旧之弊端。第三,舒商民封船之困。江南系商贾舟楫聚集之所,大军经过之处皆封商民船只载送,请以后用江西所造之船运送兵马,使商困得舒,军机不误。顺治帝对郎廷佐上述深切时弊的侃侃陈辞,颇为赞赏,命令所司议行。
顺治十五年(1658),谷应泰主编的《明纪事本末》八十卷完成。谷应泰,字赓虞,号霖苍,直隶丰润(今河北丰润县)人,早有志于《明史纪事本末》的著述。自顺治十三年,他出任浙江按察司佥事时,就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广收邸报,并邀请一些社会名士编书,经过两年的努力,终于编辑成《明史纪事本末》。
顺治十五年(1658)九月十六日,议政王贝勒大臣等遵旨议定理藩院大辟条例。其中规定:凡平人与蒙古王、贝勒福金通奸者,福金处斩,奸夫凌迟,其兄弟外绞;另有下述情形之一者处斩:私掘蒙古贝子等坟墓、截杀来降人众之为首者、劫夺死罪人犯为首者、公行抢夺他人财物、临阵败走、与逃人通谋给马遣行、挟仇行害放火烧死人畜,故意杀人。
顺治十五年(1658)七月二十三日,清廷改定官制,划分满汉官员品级:内三院改称内阁,大学士改加殿阁大学士,仍正五品;设翰林院,掌院学士及学士均正五品。六部满汉尚书,俱正二品;侍郎正二品;理事官改称郎中,正五品;副理事官改称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六品,司务从九品。都察院左都御史正三品,副都御史正三品,左佥都御史正四品,监察御史正七品,经历改为司务从九品。通政使司通政使正三品,左右通政正四品,左右参政正五品,经历改为司务从九品。大理寺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寺丞正五品,寺正正六品,寺副从六品,评事正七品,司务从九品。除宗人府外,其余部院满汉启心郎俱裁去。又添设各道御史三十员。
顺治十五年(1658)五月十四日,清廷更定逃人事例,制定了查解逃人的奖惩办法:州县官查解十五名者加一级,三十名者不论俸满即升;知府查解三十名加一级,六十名不论俸满即升;道官查解四十五名加一级,九直名不论俸满即升;巡抚查解七十五名记录一次,一百五十名者加一级,三百名者加二级;总督查解数目要倍于巡抚,方能记录和加级;州县官解逃十五名后,地方窝逃一名者,功过不准相抵,仍革职;知府以上,总督以下等官罚俸降级,俱照先前定例;武官功过俱照文官例;满洲家人,不许给票探亲,诈害良民;盛京出征所获人出口逃走,及未到京而先逃者,如有本主认领取有保结者,仍给本主,倘此后有冒认假保者,将认主及保人从重治罪;逃人经部文提解者,其地方官免议处,倘在别处拿获,审出行提时在彼处居住者,该地方官从重议处;民人首告逃人,如系挟仇诬告者,即将原告仍照定例责四十板,枷号一月,免流徙宁古塔;民人自首身系逃人,借端行论者,责四十板,妻子家产人口入官;各处解来逃人,俱送交城门,如有主者,审结后鞭刺交与伊主,如无主认发与各旗认主,夜间交与各旗门上看守。次年十月二十八日,清廷又补定了查解逃人的一些奖惩办法:凡剌字逃人私出境外被地方官拿解者,其经过州县未能查获等官,虽有拿解逃人之功,应加级升转者,不准题叙,仍罚俸半年;容留逃人歇宿店主责四十板;各道员所属州县官如有失察逃人,则降一级留任,降后,所属地方查解逃人至四十五名,即复还原级;早先与明作战时期出边、或在盛京与未到京之选逃走者,免剌,仍鞭一百,给原主,如无主逃人应入官者,免鞭剌;陕西、湖广、四川、江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所获逃人著令递解,批文限定日期,如经过地方官选差不慎,钮锁不严,以致逃脱,查参革职,违限者该衙门察参;畏罪潜逃或住屯过限十日之内拿获者鞭一百,过十日鞭剌。
顺治十五年(1658)初,清廷派吴三桂等分三路进攻贵州、云南,七月,南明永历帝以李定国为招讨大元帅,加黄钺,督诸军抵御清军。清经略洪承畴闻讯后,即派部属贾自明往李定国军中行缓兵计。贾自明自称道人,恃幻术,大言上帝以某日助兵,做木偶人数百,长丈许,执幡幢为行阵,李定国受骗上当,四方催促出师日期,总答以须等待。久之无应验,李定国开始疑心,后派人侦知贾自明真实身分,怒斩之。八月,李定国始出师,但军营兵丁锐气已经受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