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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臣,榆林卫人,明朝名将。起行伍,为队长。蹻捷精悍,搏战好陷坚。从千总刘朋守黄甫川。朋遇寇丧马被围,臣单骑驰救,射中其魁,夺马载朋归,由此知名。(来源:百度百科)
字文卿。明代人。官锦衣卫千户,典告密。性廉惠,囚犯死,凡属无籍,皆告之当地官员予以简葬。囚犯缺食,又用无主盗赃买粮供给,后遂成定例。(来源:百度百科)
于范,字觉甫,号廪邱,山东郓城人,明弘治甲子举人,乙丑进士,正德丁卯授辉县令,戊辰,调浙之嘉兴,庚午,入京为户部主事,丁丑,升河南府知府。改浔州府知府,嘉靖三年,六月十八日卒于家。(来源:百度百科)
虎臣,男,字良弼,麟游人,明成化末贡入太学,为人慷慨尚义,事亲孝,中贡生时,适逢陕西、山西、河南大灾,他入京即具表上闻,皇帝采纳施赈。时因朝庭聚群臣议事,臣复上表,陈时政得失,未被采用。明宪宗成化二十三年(1487),于万寿山建棕棚以备登眺,朝庭官吏无人上言,臣独上书恳切直谏(谏疏附后),在未得到上谕前,太学祭酒费訚恐招祸,将虎臣用铁绳拴锁待罪,孰知帝见表惊奇其才识,宣臣至左顺门,由中官(太监)传谕圣旨:“尔言是也,棕棚即拆矣。”并命吏部授虎臣正七品官。费訚非常羞惭,于是虎臣之名喧噪一时。
焦竑(1540年-1620年),字弱侯,号漪园、澹园,生于江宁(今南京),祖籍山东日照(今日照市东港区西湖镇大花崖村),祖上寓居南京。关于迁到南京的事,焦竑在《与日照宗人书》中说道:“我祖武略公自国初以官游留南京,二百余年矣!德、靖间,饥疫相仍,一门凋谢,只余吾父骑都尉一人耳。”他父亲焦文杰,号后渠,活到82岁。兄伯贤,曾做过广东灵已知县。 明神宗万历十七年(1589年)会试北京,得中一甲第一名进士(状元),官翰林院修撰,后曾任南京司业。明代著名学者,著作甚丰,著有《澹园集》(正、续编)《焦氏笔乘》《焦氏类林》《国朝献徵录》《国史经籍志》《老子翼》《庄子翼》等。
王琼(1459年-1532年),字德华,号晋溪,别署双溪老人,山西太原(今山西省太原市刘家堡)人 [1-2] 。明朝中期名臣。 王琼于明朝成化二十年(1484年)登进士,历事成化、弘治、正德、嘉靖四朝,由工部主事升至户部、兵部和吏部尚书。在正德十年到正德十五年间的五年中,因执掌兵部,立有殊勋,连进“三孤”(少保、少傅、少师)、“三辅”(太子太保、太子太傅、太子太师)。嘉靖十年(1531年),回京再任吏部尚书,次年病逝。获赠太师,谥号“恭襄”。著有《西番事迹》、《北边事迹》等书。 [3] 王琼仕宦数十年,主持治理漕河,平定朱宸濠叛乱,又加强西北边防。后世将他与于谦、张居正并称为“明代三重臣”。
袁宏道(1568年12月23日─1610年10月20日),字中郎、一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湖北省公安县人。万历十九年(1591年)进士,历任吴县知县、礼部主事、吏部验封司主事、稽勋郎中、国子博士等职。 明代文学反对复古运动主将,既反对前后七子摹拟秦汉古文,亦反对唐顺之、归有光摹拟唐宋古文,认为文章与时代有密切关系。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 袁宏道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史称公安三袁,由于三袁是荆州公安县人,其文学流派世称“公安派”或“公安体”。世人认为袁宏道是三兄弟中成就最高者。
吴伟业(1609年6月21日—1672年1月23日),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大云道人,汉族,江苏太仓人。 生于明万历三十七年,明崇祯四年(1631)进士,曾任翰林院编修、左庶子等职。清顺治十年(1653)被迫应诏北上,次年被授予秘书院侍讲,后升国子监祭酒。顺治十三年底,以奉嗣母之丧为由乞假南归,此后不复出仕。 他是明末清初著名诗人,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大家”,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 (概述图片来源:历代人物画像 )
明江西吉水人,字大绅,一字缙绅。洪武进士。授中书庶吉士。曾建议根据史实,上自唐、虞、夏、商、周、孔,下至关、闽、濂、洛,据事分类编写一书,以便检阅。因直言敢谏,得罪重臣,被免官家居八年。其间杜门纂述,改修《元史》,又成《宋书》,删定《礼经》。建文初回朝,永乐元年(1403)迁侍读学士,任总裁官监修《永乐大典》、《太祖实录》及《古今列女传》等书,升任翰林学士,极受信用。朝臣多嫉其宠,又因定储君之议,为汉王高煦所忌,被诬陷下狱死。善诗文,有《春雨杂述》、《解文毅公集》等。(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下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0)
谢杰(1541—1604),字汉甫,号白云漫史,福州长乐县人,谢士元从孙。万历二年(1574)进士,除行人司行人。曾出使琉球,谢绝其馈赠,琉球人为之立“却金亭”。擢光禄寺丞,历两京太常少卿,累迁顺天府尹,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南赣,“清四弊,陈三策,以汰兵之冒者,军民安堵。属吏被荐者以贿,谢杰曰:‘贿而后荐,干戈之盗;荐而后贿,衣冠之盗。’人以为名言”。后官至户部尚书。其著作有《使琉球录》六卷、《天灵山人集》二十卷、《杜律詹言》二卷、《顺天府志》六卷。传见于《明史》卷二二七、明何乔远《闽书》卷七七。(来源:福建历代刻书家考略·上册,20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