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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 LITER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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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梦熊(1721年~1794年),字毅杨,号渭崖,江苏丹阳人。清乾隆十七年(1752年)壬申科进士,曾任广东道监察御史、顺天府尹、太仆寺卿等。著有《研经堂文集》、《研经堂诗集》、《丹阳见闻录》等。
励廷仪(1669—1732),清代直隶静海(今属天津)人,字令式,号南湖。刑部右侍郎励杜讷子。康熙进士。康熙四十一年(1702)入值南书房。六十一年官翰林院掌院学士。雍正元年(1723),晋刑部尚书,奏请盘查府县仓储。六年,疏陈科试积弊,请力禁私盐,清查入官家产。九年改吏部尚书。后病死。 
刘裕铎(1686-1757),字铺仁,回族,约生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卒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享年70多岁。刘裕铎是清雍正、乾隆年间的御医。刘裕铎与吴谦为主修官,编修了医书《医宗金鉴》。
刘湄 ,别号岸淮。世籍山东清平。乾隆庚辰(1760)举于乡,己丑(1769)成进士,辛丑(1781),由编修改江西道御史。
刘永福(1837—1917),清末民初军事家、民族英雄。广东钦州(今属广西)人 ,又名义,字渊亭。幼随父母迁于广西上思。少为佣工。咸丰七年(1857年)参加天地会起义。同治三年(1864年)率二百余人加入吴亚忠部,以七星黑旗为队旗,称黑旗军。同治六年(1867年)入越南,进据保胜,扩充队伍。同治十二年(1873年)应越南国王邀请率黑旗军抗法,击毙法军头目安邺,因功被越王封为兴化保胜防御使。光绪九年(1883年)再次援越抗法,在河内城西击毙法军统帅李维业,被封为三宣提督。中法战争爆发后,受清政府收编,以记名提督在中越边境抗战,曾在临洮大败法军。战后被调回国,授广东南澳镇总兵。光绪二十年(1894年)甲午战争期间,刘永福奉命帮办台湾军务,驻台南。次年(1895年)在反割台斗争中,被推为全台抗日首领,在彰化、嘉义等地抗击日军,九月因粮尽援绝,弃军内渡厦门。后曾署广东碣石镇总兵。辛亥革命爆发后,曾应胡汉民之请任广东民团总长,不久便辞职回籍。 (概述图来源 )
刘永祚(1588年-1646年),字叔远,号宛谷。南直隶武进(今属江苏常州市)人,刘纯仁之子,武进西营刘氏第九世。明末政治人物。
字小亭,居吴淞。父端璋曾恢复积德善堂,刘世安继承父志,每遇地方慈善事业,率先捐资赞助。为兴复救生局,他作出规划,独立筹垫经费,在海滨造船建屋。光绪九年(1833年)七月,暴风巨浪冲毁镇东签船码头塘石十余丈,全镇哗然,刘世安悬重金招募乡民抢修,共出私资五万金,在汛期修复出险,受到各界民众赞颂和政府的嘉许。
党崇雅(1584年—1666年),字于姜,明末清初陕西省宝鸡市蟠龙镇人。明天启5年(1625)进士。累观官户部侍郎,督饷天津。清顺治元年(1644)在通州降大顺,仍于户部任职,同年6月降清,以原职赴京补用,9月改任刑部侍郎。以明律为基础,草拟成《大清律集解附例》。顺治元年(1644)秋,上奏将施死刑分为立决和监候,建议恢复朝审和秋审。顺治六年(1649),为刑部尚书、太子太保,顺治八年(1651)改户部,顺治九年(1652)请老归。顺治十一年(1654)特旨起用授翰林国史院大学士加太保兼太子太傅,时人呼为党阁老。顺治十三年(1656)再乞休,获准。被列入中国历代名相录,明清时期宝鸡政治地位最高、历史影响最大的文化名人。
傅冠(1595~1646)字元甫,号寄庵。江西进贤人。明天启二年(1622)文震孟榜进士第二人。授翰林院编修。崇祯十年(1637),升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阁参政。崇祯十一年(1638),因误批奏章引罪归乡。直到清顺治二年(1645),南明福王命以原官职督师江西,后来因为嗜酒误事,被弹劾致仕。清兵攻入,傅冠被村人出卖。清兵统帅李成栋欲劝降,傅冠义正词严,慷慨赴死。临刑前,傅冠赋诗诀别。著有《宝纶楼集》。
俞长赞,字子相,直隶大兴人,道廿一进士,道廿八、四,豫学,咸元、十二,詹事,二、七,调,九月十三日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