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尚(1526-1597),字仁甫,广西兴业县石南镇东山村人,是兴业县唯一载入《明史》的历史人物,官阶三品,也是兴业县古时最高的官阶人。明朝举人,历任江西建昌县儒学教谕、户部司务、户部主事、南京大理寺丞、鸿胪寺卿等职,官至太卜寺卿,赐进士出身。 何以尚年老还乡后,十分关心家乡事业,倡建兴业县街上的登云桥和通往郁林州道路的鸣水桥,鼓励人民发展农业生产,并撰有一联勉励后人,联曰:“植树修河山水秀;精耕细作物阜丰。”著有《便蒙诗训》、《忠孝经》行世。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病逝于家。万历帝闻以尚病故,于次年派布政司林震来祭他。